山东龙口一男子因做生意欠了一笔债,无力偿还,就纠集同伙绑架了自己的前女友,并且在绑架过程中抢劫前女友随身财物300余元,多次强奸前女友。近日,该市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抢劫罪、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绑架罪、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 刘某与孙某均为20岁出头的青年,二人系朋友关系,刘某因无钱还债竟想到绑架前女友敲诈钱财。他把想法告诉孙某后,二人一拍即合,商 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孙某将刘某的前女友骗至刘某的租房内,二人采取捆绑、踢打等手段将该被害人绑架,后将该被害人随身携带的人民币300元抢走,同日晚,刘某在其出租房内强奸该被害人两次。10月24日刘某向其前女友的母亲打电话索要人民币4万元,同日晚上刘某将其前女友胁持至烟台一旅馆内并再次强奸。10月25日,被害人被成功解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