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最高享7.3万元补助 市民政局昨公布201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早报讯 昨日,市民政局公布2010年度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据悉,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和政府指令计划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4.4万至7.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经济补助、1500元的技能培训补助、参加成人教育和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加分、办理个体经营者部分免税等优惠政策。
2010年1月12日至6月30日为自谋职业申请时间。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包括: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2008年12月退出现役的义务兵、一期、二期、三期以上士官分别4.4、4.9、5.5、7.3万元);享受技能培训补助(每人享受补助1500元)。经考试合格,发给技能证书;参加成人教育和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享受加分;办理个体经营者享受部分免税优惠政策等。政策详情可登录市安置办网站查询。 (记者 于小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