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内多家互联网站关于“贫困县女检察长开豪车”的热帖,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纪委4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女检察长的“豪车”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12月5日新华网) 如今,公众对公车私用问题反映强烈,不少地方纷纷出台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禁止公车私用。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少“聪明”官员将手伸向辖区单位、企业。俗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官员开口借车,一般单位和个人不敢不答应 由于这些私车不在编制范围内,上级机关更难掌控,向谁借的?谁在使用?用在什么地方?许多关键问题很难搞清楚。官员知道上级不清楚私车底细,使用起来比公车更方便,更自由,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想开多久就多久,甚至油费、路桥费、修理费等都拿到借用单位报销。私车不用公家司机,官员还不用担心驾车见二奶、情人的私密之举会露馅。 这种“私车公用”最后基本演变为“私车私用”,其危害不亚于公车私用,甚至远大之。一是加重了被借者的负担,二是像公车私用一样助长了以权谋私行为,三是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官员借别人的车,别人就会借官员的权,双方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各谋其利。因此,各地要像治理公车私用一样,严查私车公用问题,立法立规禁止私车公用行为,迅速遏制这种不正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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