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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展望人口政策:一方为独生子女 可生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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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06 09:00:42 长江商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昨日,人民日报刊发署名文章,提出当前社会背景下3种可供选择的生育政策。作者田雪原是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全国社科规划人口学科组长、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人口计生委专家委员,其1996年曾获中华人口奖(人口最高奖)。

    文章指出,目前社会上对我国人口政策有不同看法和一些猜测,需要澄清;同时,步入低生育水平阶段以后,人口的变动又

走到十字路口,人口政策面临新的抉择。

    文章指出,当前我们正处在人口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即稳定低生育水平至人口零增长,同时注重人口素质提高和结构调整,预计这一步可在2030年前后实现。如何走好这一步?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可表述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相结合,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就数量控制而言,有三种生育政策可供选择。据人民日报

    3种生育政策选择

    其一,全国不分城乡,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一律允许生育两个孩子。这一条现在即可实施。因为,当前已婚育龄妇女独生子女领证率城镇远高于农村,实行“双独”结婚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生育率升高极其有限。

    其二,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农村现在可以实施,城镇可从“十二五”开始实施。在农村,由于独生子女率较低,“一独生二”影响有限;在城镇,由于独生子女率普遍很高,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比例不会很高,对生育率影响也不会很大。特别是到“十二五”,城镇30岁以下育龄妇女将进一步减少,影响要更小一些。实行“一独生二”的生育政策,对于“一独”方的父母家庭养老和改变家庭人口年龄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在有效制止三孩及以上多孩生育条件下,农村可普遍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目前,农村实际的总和生育率仍在2.0上下,实行“限三生二”政策,生育率可大体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不会造成大幅度反弹,也不会影响2030年人口零增长目标的实现。普遍实行“限三生二”,改变目前农村只有独女户才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对于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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