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日前向媒体通报了金牛区“11.13”拆迁户自焚事件的调查情况。金牛区宣传部长陈麟介绍,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当日拆除胡昌明违法建筑时,其前妻唐福珍现场组织指挥亲属十余人,暴力阻挠依法拆违。其间,唐福珍采取极端行为,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引火自焚,导致严重烧伤,后抢救无效离世。(12月4日《新华网》) 唐福珍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原本宝贵的生命,既缺乏对生命的“珍”视,也无法 不妨想想,唐福珍所谓的暴力抗法,至少在“抗法”的时间段里,是“果”而不是“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大帮人,在天不亮时就围住唐的房屋强行拆除,一个女人是不会用焚烧自己的方式表达愤怒和无奈的。要说这是暴力,也只是针对自己的暴力,跟暴力抗法毫不搭界。硬要说成暴力抗法,请问暴力的结果何在,被暴力的有几人受伤? 在大兴土木的今天,城市房屋拆迁引起激烈对抗,全国每天不知有多少。去年6月,上海闵行区潘蓉家被推土机强行凿开,拆迁人员向四楼抛掷石块,并且进入楼内,要把潘蓉一家“清除”出去;同时,用挖土机凿坏房屋外墙,用机械手拍断楼下阳台,最终将房屋夷为平地……透过一桩桩暴力强拆的表象,背后是利益的激烈争夺。但无论如何,这种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不能以死人为代价。 由此,我想到美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妥协”——— 美国议会建立时,由于大州和小州人数相差很大,如果按照人口比例决定议员人数,小州的利益难以体现;如果平均分配,每州不论人数多寡,名额都是一样,大州又会吃亏。为此,美国人一开始争执不休,但最终达成“妥协”:同意国会众议院以人口比例确定议员人数,参议院则不论州的大小,每州两名议员,以确认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这种妥协看似折中,却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进步。如果互不妥协,历史会陷入僵持,甚至僵持多年。所以,这被美国历史称作是“伟大的妥协”。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多如牛毛,伟大的“妥协”却少之又少。因此,美国人非常感谢他们的前辈,因为这种妥协需要高度的理性精神、智慧和道德的力量。如果一方以强力压服另外一方,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未必就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进步(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不妨以此对照一下我们的拆迁,为什么博弈双方,就不能达成某种妥协呢?比如,当出现危急生命的紧急情况,先行暂缓拆迁;或者《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中的“强制拆迁”,应当以避免“暴力”为底线等等。从本质上说,这是呵护人权的一种体现,也是实现法治政府、使政府由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的一种进步。作者:雷钟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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