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出通报,严肃查处这个市某机关党员干部张某借迁新居之机操办敛财的违纪行为。同时,张某的行政职务被其主管部门免职。 据悉,这是兴城市自2001年狠刹借机敛财之风以来处理的第53人。 近年来,借操办祝寿、子女升学、参军、添子生孙、迁新居等活动敛财,已成为社会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热点问题。为此,从2001年开始,这个市狠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 据介绍,近年兴城市纪委和监察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及处理办法,硬性规定党员干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村干部在内,一律不准参加宴请或代他人请客;领导参加下属操办的敛财活动,视为纵容和支持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在过去的9年间这个市纪委、监察局共查处各类敛财案件35件、处分党员干部53人,借机敛财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和社会风气得到进一步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高峰、孟唤) |
上一篇:重庆九龙坡启动大部制改革
下一篇:内蒙古解释女检察豪车风波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