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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问题产权项目发公告 620户居民可办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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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02 18:40:04 青岛新闻网/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2月3日讯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局会同市规划、财政、地税、建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的集中解决问题产权工作又有新进展,8个项目于11月30日发布公告,620户居民具备办证条件。

    本次解决的问题产权项目有徐州路98号乙,宁夏路26号1号楼1单元,人民路399号,南京路85、89、93、95、99号,福州南路101、103、105号住宅,大尧三路32号,无棣

一路45-57号,旌德支路12号。上述问题产权项目办证公告发布后,相关购房人可于12月14日起申办《房地产权证》。

    截至目前,已有27个问题产权项目具备办证条件,共涉及3500 户居民,已有1900户居民申办领取了《房地产权证》。(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8个住宅项目14日起可办房产证 有了“身份证”房价涨三千

买房子之前,要多注意土地、规划、竣工验收、发票等问题。(图文无关)本报记者 杨宁 摄

    本报记者 宋珊珊

    辛苦买下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看着周边的房价一个劲地涨,自己的房子不能增值,不少市民为房子的“身份”问题而烦恼。2日,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市南区福州南路、大尧三路等8个住宅项目,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而从本月14日起可以申办房产证了。有了“身份证”,这些住房身价马上大涨,有的项目单价能涨三千元左右。

    8个问题项目可办证了

    去年11月开始,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等七部门联手,为2006年1月1日《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实施前已投入使用、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解决办证难题。

    12月2日,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8个项目将有“身份证”。具体项目是:市南区徐州路98号乙房屋,福州南路101、103、105号(万里大厦)项目中住宅部分,南京路85、89、93、95、99号,大尧三路32号逍遥花园10号楼,旌德支路12号青岛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安置房;市北区宁夏路26号1号楼1单元,无棣一路45-57号;四方区人民路399号。这8个项目涉及的620户居民,可于14日起带齐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申办《房地产权》。

    据了解,截至目前,包括莱芜一路11号等在内的27个问题产权项目具备了办证条件,共涉及3500户居民,已有1900户居民申办领取了《房地产权证》。此外,自2007年6月交房至今仍没办理房产证的李沧区升平路9号升平花园二期项目,也已具备办证条件,开发单位正在准备相关网签手续,预计12月中旬可予解决,购房人12月中旬后可办理房地产权证。

    有了证房价大幅上涨

    此次可以办理房产证的项目大多分布在市南区的黄金地段,此外,市北有2个项目,四方区有1个项目。记者了解到,市南区的几个项目目前周边二手房房价都已过万。而因为没有房产证,这些项目的房子价值往往被低估,有了房产证后,这些房子身价将大增。

    “今年以来房价持续上涨,这些区域房子本身升值也很快,但是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贷款,交易量不是很大。”21世纪不动产有限公司的王文香总经理告诉记者,逍遥花园的二手房,今年已涨到每平方米一万三千元左右,没有房产证的一般能卖到一万元左右,有了房产证单价就能涨三千元左右,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立刻就能涨二十多万,好的户型能涨三十万。

    21世纪不动产市场分析师表示,以前没有房产证,这些项目大多只能租不能卖,就算卖也因为涉及到买卖双方诚信问题价格上不去,而有了“身份证”则每平方米能涨10%左右。“像万里大厦,以前是济南铁路局的职工宿舍,一直没有房产证,只能出租,现在则可以卖到一万以上了。”

    新闻分析

    房子办证难有四大原因

    由于历史遗留等种种原因,部分单位和群众购房后无法办理房产证,房产不能依法上市交易,损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办证难也已经成为青岛市商品房投诉的焦点。

    据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办证难主要涉及土地、规划、竣工验收、发票等四大方面。有相当部分是因为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居民拿不到房产证。其中:土地方面,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划拨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等原因导致办证难的占50%;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占10%;通不过竣工验收的占3%;因找不到开发建设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注销、吊销的占13%;没有购房发票导致办证难的占21%;其他原因3%。

    针对这四个问题,在审核是否具备房产证条件时,相关部门采取了不同的针对措施。对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但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先行为购房人登记发证。对建设用地已经批准,但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因超容积率建设需补缴出让金的,先行为购房人登记发证,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依法追缴。对房屋建设不符合规划的,由市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按房屋现状给予办理权属备案,为购房人登记发证。以上情况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依法追缴或依法处理。

    对于缺少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办理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或备案证明等相关手续;特殊情况下尚不能按常规程序办理的,本着“一事一议”的精神,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安鉴办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合格并出具证明的,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予以确权发证。对房屋符合发证条件但因多次转让涉及有关税费无法缴清问题的,按照“办证与税费分离”的原则处理,即可先为现购房人登记发证,并征收相关税费;涉及多次转让的税费,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认定并依法追缴。

    有业内专家表示,市民在购买商品房之前,针对土地、规划、竣工验收、发票等问题要多注意,不要买了房再为办证难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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