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费”只是两条香烟 三次滥用职权的行为,华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无人知晓。 据本案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此事之所以败露,是源于华某两个朋友的仇家发出的一封举报信。该举报信的内容最终被司法机关调查并证实,华的所作所为便大白于天下。 有人会问,华某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呢?是不是收了两个朋友的好处,华某才敢如此大胆款待这两位在押人员? 事后,经办 “东窗事发”后,江都市公安局免去了华某的江都市看守所副所长的职务;不久,检方批准逮捕了华某,其也由看守所副所长沦落为“阶下囚”。 看守所副所长异地受审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此案后,决定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华某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在建邺区法院的法庭上,被告人华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基本认可,表示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华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