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儿子结婚购买新房,卢某拿出积蓄帮儿子小楚 (化名)交上了新房首付款,可看着儿子结婚后顾不上自己,卢某硬是将儿子起诉到法院,埋怨儿子不孝顺,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为了证明自己够孝顺,小楚把父亲请到法庭作证。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权衡双方的情绪和实际收入,法院判令小楚每月支付给父母赡养费300元。 母亲状告儿子不孝 卢某起诉儿子说,她辛辛苦苦将儿子养大,并拿出自己一生的 儿子当庭吐“苦水” 面对母亲的诉讼请求,小楚一肚子委屈,他说母亲所说的并非事实真相,实际他参加工作后,工资收入全部由母亲保管支配。小楚说,在他结婚后每月都坚持给母亲钱,直到生孩子后,由于经济负担重,才无力给那么多了。此外,父母每月的工资全部由母亲保管支配,按照青岛市的消费水平,收入已足够生活开销,反倒是他和妻子每月还房屋贷款加抚养孩子及生活其它开支,生活水平低于父母。他并非不回家探望母亲,实际是母亲经常不在家,他根本见不到,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小楚建议父亲和姐姐为自己作证。 父亲作证法院“轻判” 法院审理过程中,小楚的父亲果真出庭作证,说儿子目前的家庭收入除去偿还房屋贷款外,已经低于老两口的家庭收入,而且还要抚养年幼的孩子,而他和老伴的家庭收入已经足够支付生活开支,没有必要再向儿子要那么多赡养费了。法院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义务。卢某虽然有一定固定收入,但子女也应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不应以其它因素作为推脱的理由。但结合到本地的生活水平和小楚的家庭收入实际状况,同时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判令小楚每月给付父母赡养费300元。(记者 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