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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老太进澡堂要签生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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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29 08:13:29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我们洗浴中心暂时不能接待上了年纪的人。”孝顺的庞女士带着73岁的母亲到华阳路上一家洗浴中心洗澡,没想到却吃了“闭门羹”,庞女士好说歹说终于让服务员网开一面,但要求庞女士立字为据,写下“洗浴中心免责”的保证书。“要求写下这种保证书本身就是对老人的不尊重,我母亲感觉被人嫌弃,回家后抑郁了很久。”昨天庞女士对记者说。

    73岁老人要求写保证书

    “家里用的是

太阳能热水器,到了冬天洗澡水不热,这才带着母亲到附近较大的洗浴中心洗澡。”庞女士说,本来是她哄母亲高兴的好事,没想到却被服务员一个“软钉子”给顶了回来。庞女士说,她与对方争执很久,洗浴中心的服务员才让步同意老人进去洗澡,但要求庞女士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是老人在洗浴中心内发生任何意外都与洗浴中心无关。”庞女士说,她写下这份保证书后越想越觉得恼火,认为这是洗浴中心的“霸王条款”,如果发生意外洗浴中心也不应该免责。

    洗浴中心称仅是提醒

    “现在前来洗浴的顾客很多,我们忙不过来,所以老人我们就不接待了。”记者昨天以顾客身份拨打洗浴中心的电话,姓胡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并不只是针对庞女士母亲一个人,她称庞女士的母亲如果没有子女陪同,他们根本不敢让老人自己进浴室。“我们怕老人摔倒受伤。”服务人员说,他们要求庞女士写保证书是为了以防万一,也是希望庞女士对老人更加注意,如果发生意外他们将据此免除洗浴中心的责任。

    律师称保证书不能免责

    “洗浴中心的服务人员对要进入浴室的年老顾客有责任提醒建议,但不能以服务员人手不足为由拒绝老人进入浴室。”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称,洗浴中心服务员要求庞女士签订的保证书只能证明服务员尽到了提醒的职责,但如果老人在洗浴中心内因为浴室设施或服务的问题发生意外,洗浴中心仍然不能凭借一纸保证书来免责。(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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