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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年底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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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27 15:44:29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再次提高了我市3.5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预计年底前抚恤补助提标资金可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具体方案为:残疾军人(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和“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提标幅度按国家提标幅度执行,平均提高15%;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1950元,提高了8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平均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提高70元和50元,提标幅度为4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提标幅度分别为21%和5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也随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相应提高。(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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