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买地妻子批地 罗亚平是满族人,1960年12月生于抚顺市郊区。 据罗亚平的一位不愿具名的高中同学透露,1979年高中毕业后,罗没能考上大学,而是去了抚顺郊区政府城建科团委。 这位高中同学介绍,罗亚平结婚较早,但在1984年离婚。彼时,她已有一个两岁大的女儿。 1987年,罗亚平开始在抚顺市顺城区国土部门从事土地审批工作。 1 在抚顺,他们两人的结合至今仍为许多人津津乐道。流传的大致版本称,罗亚平使尽手段诱惑单位领导桂思本,并与桂的妻子上演了一场“夺夫大战”。罗还曾去桂思本妻子的单位大哭大闹,最终成功迫使两人离异,罗则登堂入室,成了局长夫人。 桂思本也颇受这种传言的困扰,“传言这东西,听风就是雨,沸沸扬扬的,根本没有的事。” 桂思本说,他和原配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的婚姻。虽然在外人看来他们当时的婚姻很美满,但“夫妻关系怎么样,只有双方心里知道”。 桂思本和罗亚平认识于1979年。1988年桂思本离婚后,与罗亚平在1992年结合,从此开始了一段维持了13年的婚姻。 也就在1992年,桂思本“下海”经商。 但两人的婚姻很快出现了罅隙。桂思本说,婚后,罗亚平管钱,但“钱都拢在她手里,不拿出来”。“我既然下海了,就应该好好干,没钱怎么干?” 罗亚平喜好炫耀的作风也让他颇有微词,“1996年我买了辆进口本田,她们局里有公务用车,没我的车好,她就经常开我的车上班或是干什么。我说你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要低调一点,但她还是有点好炫耀自己。” 他说,结婚几年后,他们开始为很多事情争吵不休。“2003年以后,我就对她的事情不太管了。2005年6月,我们协议离婚。” 但夫妻两人一人从政一人经商,自然就有了说不清的利益关系。在《起诉书》中,检察机关列述的第一起案件,就与桂思本有关: “被告人罗亚平任抚顺市顺城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顺城区土地经营中心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顺城区土地征用、审批的职务之便,在抚顺市拔萃私立学校城东幼儿园征用抚顺市顺城区前甸朝鲜族镇二道村土地的过程中,于2004年七八月,将该幼儿园投资人桂思本向抚顺市顺城区土地经营中心缴纳的征地款380万元人民币截留,据为己有。” 桂思本说,当时他想投资一个幼儿园,看好了一块地。他跟罗亚平商量,罗亚平也支持买。现在幼儿园已经建好了,但由于罗亚平出事,土地证等手续都没办下来。 他坚持认为买地的过程合法,没有徇私。“如果像他们说的,她犯罪跟我有很大关系,我真是这么大一条漏网之鱼,就会没事?”桂思本说。 假补偿敛财最少一笔近50万 2007年7月9日,桂思本接到抚顺市国土资源局纪委的电话,告知他当天下午罗亚平被市纪委带走,配合调查江润黎的事。 江润黎是抚顺市政府原副秘书长,2001年至2006年,相继担任抚顺市国土规划局局长、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抚顺市规划局局长职务。2007年6月,她被正式立案调查。 桂思本猜想江润黎的出事,肯定与批地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有关,但他没料到,罗亚平出的事会更大,因为江润黎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为收受财物470余万元,另有26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抚顺,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称,有侦办此案的警察告诉她,在搜查罗亚平位于大连某银行的保险箱时,存折数额的位数让他数了好一会儿。他最后惊呼,竟然达1.45亿之巨。 桂思本没能证实此传言,他说自己也听到过类似的说法。 桂思本告诉记者,在和罗亚平的婚姻存续期间,家里钱都由罗亚平掌管。他看到过罗亚平的一些存折,但存折上的名字他都不认识。还有几次,罗亚平让他去银行从别的一些人的户头里取钱。“我以为这钱是用来跟谁做生意,叫我去签字,她代人来还。我现在明白,她叫我签字、我取钱,是不想把她的名字留在银行。” 《起诉书》显示,罗亚平的涉案金额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涉嫌贪污、受贿3200余万人民币;另有2800余万元人民币、69万余美元财产来源不明。 她的敛财手段,除了私卖他人房产外,大部分来自“假补偿”,骗取拆迁补偿款。 《起诉书》上列举了十余例骗补偿案情。如2005年8月,罗亚平通过伪造补偿表、动迁协议、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式,采用假补偿手段,以赵素兰的名义从土地经营中心骗取动迁补偿款49万余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在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中,有一份书证是《赵素兰补偿表》。但事实上,赵素兰是子虚乌有的人。 而这一笔,是罗亚平利用“假补偿”手段敛财中最少的一笔非法所得,其他“假补偿”的进项,动辄上百万元。如2007年1月,她采取多补偿的方式,以吕富春的名义,从土地经管中心骗取近300万元装入自己腰包。 2007年1月、3月、4月,罗亚平采用假补偿、多补偿方式,以他人名义骗取动迁补偿款和盗卖动迁房,贪污1700万余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罗亚平还直接鲸吞私人及国家财产,且数额惊人。2006年6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欲支付给于彦秋、段志方的动迁补偿款375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最大的一笔发生在2007年3月,罗亚平直接将顺城区前甸红光园区开发建设办交给土地经管中心的800万元放入自己腰包。 她也没有放过其他一些捞钱的机会。《起诉书》显示,2006年11月,罗亚平以需要支付办公楼装修款为由,从单位账外资金中骗取7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与骗取动迁补偿款和侵吞私人及国家财产相比,检察机关查明的受贿金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起诉书》显示,2001年六七月,罗亚平在担任顺城区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城东新区土地经营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城东新区土地开发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尽快办理土地报件业务为由,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10万元人民币。 2005年3月,她在担任土地经营中心主任期间,又收受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万元人民币。 2008年3月25日,罗亚平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由沈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罗亚平还先后把顺城区国土局土地经营中心主任管飞、报账员蒲关辉、审批股股长于萍等人拉下了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