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文娱体育社会 > 正文

女子治肺病被检查性病乙肝 医院称是误会(图)

1
青岛新闻网 2009-11-26 16:15:38 重庆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女子治肺病被检查性病乙肝 医院称是误会(图)

黄女士无法理解医院行为

    “我是治疗肺病 为何医院查梅毒”

    “明明是肺上得了毛病,可医院却要检查我是否有梅毒、乙肝,真弄不明白。”昨天,面对医院的费用汇总清单,市民黄女士表示“完全无法理解”。

    黄女士今年56岁。黄女士介绍,最近一个多月,她咳嗽不止,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诊断是肺炎,建议她到专科医院治疗。本月20日,她来到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住院。入院第一天,就

预交了2000元治疗费用,随后做了抽血、尿检等几项检查。

    第三天,她接到了医院的欠费通知。“才住了两天医院,2000元钱就花完了?”她调出费用清单查看,竟发现检查项目多达66项!

    更让黄女士无法理解的是,药费单上还有三项“莫名其妙”的检查: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40元、丙型肝炎抗体测定20元、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4元。

    “明明是检查的是肺上的毛病,为什么还要查梅毒、肝病呢?况且现在都这把年纪了,还查这个(梅毒),真是羞死个人。”黄女士说,她参加了城市合作医疗保险,“现在清单上居然有梅毒检查,让别人看了会怎么想。”

    黄女士的丈夫陈先生表示,院方没有告知他的妻子做什么检查项目,他们也没有要求做梅毒、乙肝检查,为此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医务科刘科长解释,医生拍片发现,黄女士的肺上不但有炎症,还有空洞出现,有手术、输血的可能,按照相关规定,须做输血前检查,其中就包括梅毒、乙肝病毒等项目。刘科长说,“可能是医务人员沟通未到位,才造成了患者的误会。”

    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表示,医生可以根据具体病症情况决定需要检查的项目,但应该事先告之患者。重庆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连毅认为,医院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梅毒等项目的检查,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记者 程洪川

    我们身边的“过度医疗”

    一般认为,超出需求的医疗服务,可以视为“过度医疗”。“过度医疗”主要发生在检查、治疗、开药三个环节。

    1过度检查

    哈尔滨一女童到杭州某医院做“阑尾割除”手术。而医院出具的药价清单让孩子父母吓了一大跳:女童所做的化验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系列检查,还有lg全套检查,尿常规、粪便常规、凝血谱分析全套检查、生化全套检查等,总计104项。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术后还做了艾滋病检测。

    2过度治疗

    2005年6月,安徽阜阳的打工妹叶雨林与丈夫到号称“送子医院”的上海长江医院检查治疗,医院诊断是输精管堵塞。夫妻俩四处借钱接受治疗,前后花去3.7万元治疗费。7月,离开长江医院近30天的叶雨林因呕吐不止,到上海崇明庙镇人民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已经怀孕66天了。这意味着,去长江医院之前叶雨林就怀孕了!

    3过度用药

    2005年6月,74岁的翁文辉因恶性淋巴瘤并发症被送进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在67天住院时间里,他的家人向医院缴纳了139.7万多元医药费,加上医生建议的自购药,总支出超过500万元。尽管如此,老人还是撒手人寰。程洪川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大学生3年兼职挣8万 不误学习考公费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