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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催热拆迁房买卖 收房人称可以多给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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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25 04:55:41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1月25日讯 日前,记者在东西快速路三期旧城改造市北片区采访时看到,几张写着“高价收购拆迁房、拆迁指标”的告示贴在已经人去楼空的墙上,有的干脆贴在了拆迁办附近的墙上。记者从拆迁部门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动迁不断增多,拆迁安置房交易也越来越活跃。

    拆迁安置房交易活跃

    “收房和卖房的都不少。拆迁安置房价格相对低一点儿,当然有人愿意买了。有些家里

有房住的,或者急用钱的,也愿意找到我们,可以拿到现钱。”某中介李女士一语道破了这其中的道理。

   记者又问什么价位可以收房,李女士便问是哪里的房子。“通常买方给出的价位比拆迁补偿金高出2到3万元。昨天我这里有客户多加两万八收了一套。”李女士说,“拆迁房买卖的实际上就是拆迁安置房的指标。”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记者提示:没有房产证交易要谨慎

    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如果您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方可交易,目前很多拆迁房都暂未拿到房产证。

    您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在转让时,需要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关于拆迁协议您可以向拆迁办调查清楚,在交易时要与卖方签定合同,把一些相关的风险问题都纳入合同中,(如该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等,以便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青岛新闻网记者 张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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