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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强迫犯人做小姐减刑 犯错最轻扎马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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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9 07:26:27 长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2007年,“亮点”从一号桥搬了出来,又先后在渝中区其他地方开设了“紫宁州”、“颢懿斋”、“阙园轩”等8个类似的场所。其中,位于大溪沟星都大厦的“阙园轩”,是2009年8月7日被警方端掉之前,“亮点”最大、最著名和最后的一个场子。

    鲜为人知的是,“紫宁州”、“颢懿斋”、“阙园轩”这些富于诗意的名称下,干的却全是最龌龊的勾当。尤其是“亮点”内部对小姐的管理,充满血腥、暴力、

邪恶和残忍,令人发指。

    一名曾在“亮点”服务过的小姐以详尽的文字在网上作出数千字的血泪控诉。这名逃出生天的女子在网帖中披露,“亮点”组织了一个班子,负责到车站、菜场、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地,打着招工的幌子,专门物色刚从外地到重庆的年轻女子。骗进“亮点”之后,以统一食宿、统一理发、统一体检的理由,收掉其手机、身份证、存折等一切物品,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开始在“师傅”的耳光、棍棒等“侍候”下,进行“业务”培训。如有不从,即关进黑屋内毒打,直至顺从为止。“亮点”还制定了严酷的考核制度,要求每个小姐每人每天最低上10个钟,每周必须有2天上20个以上钟等,如完不成,轻则处以扎马步45分钟、两脚并拢下蹲200次等体罚,重则用胶皮管打折腿,并处罚款。

    这名女子控诉,“亮点”还用药物控制小姐的经期,强迫小姐在经期卖淫,以便减少小姐月经休息带来的损失,从小姐身上攫取最高的利润。而这些药物、栓剂,甚至卫生棉,都由“亮点”强行卖给小姐。“亮点”规定,小姐不准外出、不准与家人和朋友联系,生活起居均被严密监控。“亮点”还定期组织小姐进行逃跑演练,规定在接到望风人员报警25秒内必须穿好衣服按预定线路逃脱,如做不到可能会被上电棍和扇耳光;在模拟应对警方审讯训练中,如卖淫女应答不当,则可能遭殴打,或者关进黑屋,24小时断水断粮,百般折磨。

    这名女子在网帖中还称,“亮点”里有很多小姐是被强制安排做过整容手术的,而整容手术不菲的费用均挂在小姐的账上,按月从小姐的钟钱中减扣,直至还清手术费用为止。

    这篇网帖在天涯重庆社区等论坛上贴出后,引起巨大反响。有不少曾经“光顾”过“亮点”的网友,通过一些细节证实了网帖的真实性。如有人证实为了不耽误时间,服务结束时小姐一般都会将客人迅速推出门外,跑步去洗澡等。

    “亮点”于今年8月7日晚11时许被重庆警方组织的200余警力突袭关闭。上述的这篇帖子,正是出现在“亮点”被端约1个月之后。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不止一个知晓“亮点”内情的重庆人向记者提及一个线索:“亮点”里的小姐,可能有人是正在监狱里服刑的囚犯。进过“亮点”的重庆许姓商人称,他因曾多次听人谈及“亮点”里的女子中有在押犯,因此曾有一次特意询问过为他“服务”的小姐,该小姐当时坦承自己就是在押犯人,因在遭人强奸时反抗,夺刀杀了强奸她的人而入狱。一位重庆媒体的资深记者则称,他曾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听人谈过,确有在押犯人在“亮点”通过做小姐来“劳改”,如果表现好还可以减刑。这些犯人被收监前多半也有卖淫和吸毒等前科。

    在网上,关于“亮点”内是否真有在押犯人做小姐的讨论也相当热烈。这些帖子有的是“亮点”8月7日被警方端掉之后发的,也有不少是被端掉之前、甚至在2008年之前发的。

    不过,大多数人对这一“重磅炸弹”报料表示质疑。重庆一家主流媒体的政法记者认为,监狱属司法局管辖,但文强2008年7月才到司法局当局长,刚当了一年即被抓,他不可能有这样的本事和这么大的胆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监狱里的女囚弄到“亮点”去做小姐。而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上时,他也不大可能打通管理刑犯的司法、监狱等部门的各个环节。

    10月初,有人在半官方的重庆华龙网“打黑论坛”上,发布了一条明显带有官方语言色彩的报道。报道称,经过2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三姐)、陶铭古(陶儿)、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亮点”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抓获。根据这篇报道提供的口径,199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紫绮等80余人,先后强迫120余名妇女卖淫,从中牟取暴利上亿元。其中,1名妇女被残害致死,2名妇女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数十名妇女先后被殴打致伤、致残。

    随这篇报道一起贴出的还有一名被警方解救出来的被迫害妇女的照片。报道称,该女子2003年被骗到“亮点”卖淫,因不堪殴打、威逼等虐待,从被关押的楼上纵身跳下,造成下半身瘫痪。“亮点”的老板怕事情败露被查处,一直将其关押至今。该女子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长期生活在阴暗的房内,人已经完全变形。她用两根毛线带绑在双脚上,便于用双手帮助双腿的活动。这是迄今为止关于“亮点”被端的唯一一篇正式报道。

    虽然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正式场合说过“亮点”的老板就是文强,但在重庆老百姓眼中,这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在上面那篇网帖中,发帖者直陈“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对这一点,也有媒体作过一些报道。那篇网帖作者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不过,网帖没有披露文强是如何在背后操控和运作“亮点”的。

    网帖作者还称,“三姐”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但这一点尚未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

    到目前为止,这些只是“亮点”内部部分人员的不完全交代。

    在官方唯一一次提及的文强与“亮点”关系的通报中,是这样表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涉嫌先后为……‘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组织、容留卖淫等犯罪活动。”

    有三个时间节点值得我们特别引起注意。一个是文强被抓的时间,是8月7日凌晨2时,地点是北京。一个是“亮点”被端的时间,是8月7日晚上11时。一个是宣布文强被抓的时间,是8月7日晚上11时30分许。有充分的迹象表明,这三个时间点的选择不是偶然的,而是明显经过了周密的部署。这正证实,文强与“亮点”有着极其深厚的渊源,“亮点”在文强案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10月29日,重庆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新闻发布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在会上透露,文强案预计将于11月移送审查起诉。随着案情的逐步公开,文强在“亮点”中所扮演的真正角色将会越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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