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7万元柜台补偿费装进自己腰包 2002年,个体老板王某找到田甲信,想租赁文物总店的部分柜台,销售古玩珠宝和文物。田甲信搞了多年的文物,自然了解王某的心思,所以在交纳柜台租金的基础上,提出要增加7万元的柜台补偿款,王某欣然接受。面对这7万元钱的诱惑,田甲信作出了影响他一生的决定。 记者:王某为什么要租用你们的柜台? 田甲信:他是想扩大他的经 记者:7万元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把这笔钱装入自己的腰包,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田甲信:王某来交柜台补偿费时,是拿着现金来的,而且是直接把钱交到我的手里,并说不用开发票。当时我就觉得这有漏洞可钻,并产生了把这笔钱占为己有的想法。我认为他是有意这样做的,目的是促成租赁协议及早落实。我这样说是因为他的用意很明显,为什么给我现金,为什么不要发票,而且还说了很多很仗义的话。 记者:拿到7万元钱后,你没害怕过吗? 田甲信:害怕过。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干过这样的事情,但也不是单纯的害怕,如果是单纯的害怕,我就把钱退回去了,或是上交给单位。我也曾想把钱交回单位,但心里又有点舍不得。对于这笔钱,我是既舍不得又很害怕,所以,那段时间我思想斗争很激烈。平日里总是担心领导是不是已有察觉,同事是不是有所怀疑,神经非常紧张,晚上有时候也睡不着觉。知道自己做的是犯法的事情,但在金钱的诱惑面前,我又心存侥幸。就这样,我没有把钱拿出来,自己装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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