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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行政问责由“风暴”变为常态 问责不能搞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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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7 10:03:22 法制网—法制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法制网实习生 施怀基 法制网记者 储皖中

    记者接触的一些云南昆明的官员和学者普遍认为昆明实施行政问责,应该始于2005年的那次问责风暴。

    2005年,昆明市民于立给当时的市长王文涛写了一封信,反映自己打电话向昆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总队投诉噪声扰民问题,竟遭到接听电话人员的辱骂。

    “多大个事儿!不就是接听电话不热情呗!”当纪检监察部门登门时,监察总队个别当事人还

满不在乎。

    然而,时任昆明市委书记的杨崇勇却认为:作风无小事,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是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而时任市长的王文涛也拍案而起:此类有损政府形象、有辱公务员形象的行为,必须严处!

    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原来,昆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总队嫌24小时接听电话麻烦,便将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的投诉电话放到门房,由两名临时聘用的门卫接听。

    随后,总队辞退了这两名“惹祸”的门卫,以此向市委市政府“交差”。紧接着,昆明市监察总队主要领导被问责:总队长周厚金停职检查,办公室主任杨波免去职务。

    在当时昆明的公务员看来,这样的处分无疑太重了,这样一个小错误,批评两句也就行了,何必动真呢?

    然而群众则对政府动真格拍手欢迎。在当时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60%以上都是反映行政效率和服务态度问题的,包括办事程序烦琐、服务态度生冷、办事透明度不高、承诺不兑现、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等。

    于是,于立的这封来信,成为引发昆明市一场“问责风暴”的导火索。之后不久,昆明迅速出台了《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简称《问责办法》),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务员不作为的行政问责办法。在当时,我国只有一些地方通过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但把“不作为”列为一种行政过错来追究,且专门对行政不作为单独制定问责制还是第一次。

    行政问责不能搞一阵风

    “《问责办法》的出台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它给那些有着混日子思想的公务员敲响了警钟,它告诉所有的公务员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勤其职,否则便有出局的危险!”云南民族大学一位法学教授说。

    在《问责办法》里,昆明将15种行为列入了行政不作为“黑名单”,其中包括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不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行政相对人办事的;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甚至因言行不文明而导致发生冲突等。

    随着《问责办法》的出台,同期昆明还问责了富民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科科长司洪敬和晋宁县副县长赵毅。司洪敬在办理某公司注销、变更登记手续时,没有一次性告知对方须补齐的材料,违反登记程序,收件时未向对方出具相关凭证,且服务态度生硬,对企业办事人员故意刁难,他随后被问责:撤销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而赵毅作为晋宁县分管林业的副县长,对晋宁县林业局数次越权审查批准采矿点临时占用林地的行为失察,昆明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2004年和2005年两年,昆明共有46名公务员因“小事”受罚,这在当地公务员中引起了震动。

    出台《问责办法》,并严厉问责多名干部,短短数月间,昆明吏治为之一振,而外界舆论,亦对昆明行政问责的做法多有褒扬。

    但是,2005年昆明掀起的“问责风暴”,仅仅只是一场风暴,并没有成为工作常态。而再强的风暴总会过去,在之后的近三年时间里,在行政问责方面,昆明再也没有让人看到太多突出的成绩。

    曾被问责风暴绷紧神经的昆明干部职工,也再度懈怠。

    与之对应的,则是当年的一组数据:在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中,昆明的排名已从2004年的第二十八位,下降到2006年的第五十三位;2007年昆明的经济总量列省会城市第十五位,增长率列省会城市倒数第一!

    有专家至今惋惜不已,认为2005年昆明的行政问责,如果不搞一阵风,而是变成一个制度长期实行下来,那么,今天我们看到的昆明比现在要更好。

    行政问责已经渐行渐稳

    2007年年底,一直备受关注和争议的江苏省原副省长仇和出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而后,昆明就成为了媒体一直关注的焦点,尤其是昆明市的行政问责制度。

    仇和显然把握住了昆明这个环境优越却又发展缓慢的城市的症结,到任两个月之后,他一方面大力改善已经极度拥堵并阻碍昆明发展的交通,另一方面,大力加强昆明软环境建设,力图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

    而其中,强有力的行政问责成了一个很关键的手段。

    2008年2月16日,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地方媒体《昆明日报》一时洛阳纸贵,被昆明市民抢购一空。当日的《昆明日报》上,整整四个版面公布了全市领导干部电话号码及职务分工情况,此举轰动全国,并得到广泛好评。之后的一个月内,昆明各县区又公布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电话,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电话。

    公布的电话,不仅是让群众办事时方便,昆明市软建办也随时拨打这些电话。对不按规定接听群众来电,语言不文明、故意刁难群众,记录不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及时进行处理导致发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2008年,昆明上班时间不接听电话的168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被通报批评;多次拨打无人接听电话的5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随后一个星期,昆明市呈贡县一名副局长开会的时候打瞌睡,被市委书记仇和当众点名批评。随即,瞌睡副局长蒋文辉辞去了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而投资促进局局长向大会作书面检查,并通过呈贡电视台向全县播出。这成为昆明要加强行政问责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一位官员的评价是:“让还没回过神来的干部职工惊醒!”

    公布电话之后,昆明相继出台了《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等20多项制度,还把媒体的舆论监督纳入问责的范围,初步建立了一套问责制度体系,且处理意见与干部的日常任免和升迁挂钩。

    昆明的行政问责中,一个屡试不爽的问责手段是明察暗访,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等43人组成5个明察暗访组,采取模拟办事人员办事、现场录音录像等方式,对全市机关的行业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机关作风、行政效能进行监测。

    2008年,昆明针对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不力、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了问责,累计问责275人,其中县处级24人,免职12人,“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的17名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分别被停职检查、通报批评。而截至2009年9月,昆明全市被行政问责的干部已经达到399人!

    在严厉的问责制度下,很多官员“手机备两块电池保证24小时开通”,兢兢业业,如履薄冰,生怕自己成为下一个被问责的对象。

    云南大学博士生导师、行政法教授杨临宏认为,严厉的问责制度促使官员勤政为民,使更多的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更多地为群众服务,而不仅仅是去戴一顶官帽!他认为,昆明的行政问责之所以受关注,并不是说行政问责昆明独有,而是在过去两年中,昆明在行政问责方面不仅有制度的保障,而且执行力度尤大,这才是行政问责产生显著成效的原因。他说,昆明的行政问责现在已经渐行渐稳,有了成熟的制度和做法,即便将来主要领导出现更迭,亦不会随之淡化或者倒退,因为有已经慢慢习惯问责制的群众在监督着。

    本报昆明1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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