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 正文

调查:孩子生病不上幼儿园也要交费 合理吗?

1
海奥网 2009-11-12 18:29:5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113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网友爆料,自家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但因体弱多病经常在家,有时去幼儿园的时间还不到正常上学时间的一半。他希望学校能退回部分托幼费。因此,希望记者能帮忙咨询教育部门关于幼儿园退费的相关规定。

    新闻爆料:孩子不上幼儿园也要交费?

    我是黄岛区薛家岛镇居民,孩子在薛家岛中心上幼儿园上学,由于孩子体质弱经常生病,所以经常无法上学。从今年春天,

幼儿园规定孩子不去幼儿园上学,就是一天也没去也要交上全月的托幼费。幼儿园给出的答复是依据青岛市的规定实施的,叫做占名额。

    以前孩子不去上学是这样规定的:在校不满半月的,按半月收费,在校超半月不满一月的按整月收费。这种收费方法对我们低收入家庭还能接受。对现在实施的收费方法有些接受不了。

    青岛市教育局答复:归各区市自己管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青岛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学前教育目前已归各区市自己管理。

    开发区教育局:社会力量投资的幼儿园 不办理退园手续不退托幼费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开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08287号文件,目前青岛开发区学前教育的退费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由政府拨款办的幼儿园,退费标准是,在幼儿园学习时间不到半年的,托幼费可退还一半。如果在幼儿园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不退费;另一类是由社会力量投资办的幼儿园,托幼费的收取从入园当月起至办理退园手续当月止,期间未办理退园手续前,托幼费按规定正常收取。

    目前,开发区只有一幼、二幼属于政府拨款办的幼儿园,其他都属于社会力量投资办的幼儿园。

    针对具体案例,薛先生的孩子在薛家岛中心上幼儿园,属于社会力量投资办的幼儿园,所以,教育局答复,只要家长没有为孩子办理退园手续,托幼费就不予退还。

    教育局设立了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和公开电话举报制度。学前教育机构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和公开电话举报制度。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教育热线87654321)等要向社会和家长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记者调查:各地学前教育退费标准不一样

    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了关于幼儿园退费的各种标准,发现各地的标准并不一致,例如威海,今年629日,威海市物价局与财政局、教育局一起联合下发《关于明确幼儿园、托儿所退费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1日起,幼儿园、托儿所由按月退费改为按周退费。保杂费,幼儿当月连续未在园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的,保杂费不予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5个工作日的,按5个工作日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510个工作日的(含10个工作日),按10个工作日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含15个工作日),按15个工作日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15个工作日以上的,全额退还。

    各种退款明细非常清楚,退款时间也按周进行。希望青岛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则时,能多注重细节,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迎战强降雨雪天气 交通委紧急启动应对预案
下一篇:10月青岛商品房价9191元/平 飙历史最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