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3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网友爆料,自家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但因体弱多病经常在家,有时去幼儿园的时间还不到正常上学时间的一半。他希望学校能退回部分托幼费。因此,希望记者能帮忙咨询教育部门关于幼儿园退费的相关规定。 新闻爆料:孩子不上幼儿园也要交费? 我是黄岛区薛家岛镇居民,孩子在薛家岛中心上幼儿园上学,由于孩子体质弱经常生病,所以经常无法上学。从今年春天, 以前孩子不去上学是这样规定的:在校不满半月的,按半月收费,在校超半月不满一月的按整月收费。这种收费方法对我们低收入家庭还能接受。对现在实施的收费方法有些接受不了。 青岛市教育局答复:归各区市自己管理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青岛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学前教育目前已归各区市自己管理。 开发区教育局:社会力量投资的幼儿园 不办理退园手续不退托幼费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开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08年287号文件,目前青岛开发区学前教育的退费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由政府拨款办的幼儿园,退费标准是,在幼儿园学习时间不到半年的,托幼费可退还一半。如果在幼儿园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不退费;另一类是由社会力量投资办的幼儿园,托幼费的收取从入园当月起至办理退园手续当月止,期间未办理退园手续前,托幼费按规定正常收取。 目前,开发区只有一幼、二幼属于政府拨款办的幼儿园,其他都属于社会力量投资办的幼儿园。 针对具体案例,薛先生的孩子在薛家岛中心上幼儿园,属于社会力量投资办的幼儿园,所以,教育局答复,只要家长没有为孩子办理退园手续,托幼费就不予退还。 教育局设立了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和公开电话举报制度。学前教育机构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和公开电话举报制度。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教育热线87654321)等要向社会和家长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记者调查:各地学前教育退费标准不一样 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了关于幼儿园退费的各种标准,发现各地的标准并不一致,例如威海,今年6月29日,威海市物价局与财政局、教育局一起联合下发《关于明确幼儿园、托儿所退费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幼儿园、托儿所由按月退费改为按周退费。保杂费,幼儿当月连续未在园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的,保杂费不予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5个工作日的,按5个工作日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5至10个工作日的(含10个工作日),按10个工作日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含15个工作日),按15个工作日退还;连续未在园时间15个工作日以上的,全额退还。 各种退款明细非常清楚,退款时间也按周进行。希望青岛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则时,能多注重细节,站在普通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