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彭涛 近年来,随着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类贪官均有不少浮出水面,受到查处,进入牢房或走完人生。在这些贪官群中,有一类是头顶着“红帽子” 的,被人们称之为“红顶贪官”。 这些“红帽子”的型号多种多样,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管理人”、“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共产党员”等等。 由于“红帽子”具有耀眼的光环,因而常常被人们投以羡慕和敬佩的目光 据曝光的案例来看,这些贪官的耀眼的“红帽子”的来历存在着种种不同: 其一,原获桂冠不假,在自己的岗位上也确实曾做出过突出的业绩,其表现也确实很优秀,但这些“红人”经过多次获得荣誉后,却在一片赞扬声中迷失了自我——逐渐感觉自我身价提高、资本更足、说话更灵,随之个人的钱、色欲望不断膨胀,进而禁不住用手中的权去进行不正当交易,以致于把闪光的“红帽子”变成行贪的护身符。如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路新理,就曾经多次获“全国保健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后因晚节不保,自认为从事卫生工作多年作了不少贡献,业绩突出,即使犯了错,领导也会原谅,结果收受贿赂10余万元,被富平县检察院查处,并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如今正在牢狱中度过晚年…… 另一类是,其所得的桂冠是通过虚报浮夸或政绩工程或上捧下哄等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这类人由于其一开始就具有不廉洁的作风,加之其桂冠来得容易,往往易生得意之情,凡事皆以自我为中心,独断专行、固执己见、作风霸道、恣意妄为,进而发展到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如海南省(正厅级)干部——原文昌市市委书记谢明中就是这样一例。原是一名普通技术员的谢明中,自参加工作第六年,年仅28 岁就被提拔到了处级领导岗位;33岁时,谢又被提拔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不久就担任了正厅级领导,并同时担任主政海南省共青团工作和文昌市委工作的“一把手 ”。仕途上的一帆风顺使谢明中越发觉得自身的高大,逐渐养成了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的工作作风,加上其个性上的固执,谢常常忘了自己的角色,以致于在党委与政府工作中,出现了以党代政的错位越位,大肆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最终掉进了犯罪的泥潭——其前后受贿竟高达1800余万元,且另有8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再一类就是欺上瞒下,巧取钻营,负案提拔。近几年来震惊全国的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武装部部长、镇人大代表何世忠负案提拔一案就是很好的例证。曾参与福建泉州地区系列入室抢劫案而隐藏十年之久的漏网之鱼何世忠,由于其巧取钻营,回到广西老家后,隐瞒犯罪经历,工作努力,很快就当上了镇武装部长;不久又担任了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石陵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代表、预备役副连长,还获得了“全国抗非典先进个人”和广西来宾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诸多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基层优秀政工干部。当何世忠的罪行败露时,人们不由得惊呼:“怎么如此优秀的人竟会是抢劫犯!?” 综合以上案例分析,可知“红顶” 贪官的贪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特点之一,由于桂冠具有光环效应,行贪抢劫等行为不易被人怀疑,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特点之二,有桂冠的遮掩,贪贿行为难以被察觉,即使有人发现了其行贪的蛛丝马迹,也不敢冒然检举,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特点之三,桂冠来自上面,其本人自恃为业务上的能人,上面会执意保旗帜,不会轻易触动他,于是大胆行贪,恣意妄为。 可见,“ 红顶”贪官的贪贿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对这类贪官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而“红顶”贪官的显形再一次提醒我们,在深入开展反腐斗争的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应更加不放松警惕,坚决不为“红顶”贪官的闪光“红帽子”所蒙蔽,要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格防止“红顶”贪官思想行为上的蜕变,更不可让其为所欲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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