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6年时间,投入资金910亿元,中国“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整体水质依然较差。环境治理的资金变成了“唐僧肉 ”,5亿多元的水污染防治资金被挪作他用、虚报多领,36亿多元的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被少征、挪用和截留。记者发现,一些地方治理江河湖泊,就是建广场、铺草坪、筑园林,乃至修高尔夫球场,甚至将河道两边都砌成水泥墙。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坦言:“治污体制和技术路线不改变,再投入9 上月末的国家审计数据亦表明,各地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5.15亿元。令人不解的正在这里,既然是专项资金,既然专款专用有一整套管理法规制度,既然各级地方政府都对河流污染治理立下了军令状,既然国家对地方的考核评估机制日益健全,何以硬是没有管好用好治理水污染的资金?这些资金又是被哪些人截留或挪用了?谁又有这方面的便利,有如此胡作非为的天胆?显然,所谓“挪用、截留”的决非外人,而是“自家人”。 一些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根本原因仍在于资金的分配使用均在体制内循环,缺乏阳光化运作的机制,更缺乏公众的监督和民间环保组织的参与,亦缺乏公共权力包括人大组织的有效监督。更何况政出多门,涉水、管水的部门多,有水利、环保、渔业、航运等等,表面上看集中了众多部门的力量,实现了治水事权的覆盖,实际上不仅未能达到“团结治水”的目的,反而形成了相互攀比,争资金争项目争权限,最后所争的是部门的利益,是系统内的利益。偏偏不比看谁真正把资金用在了刀刃上,治污资金是否真正发挥了效益。当然建广场、铺草坪、筑园林,将河道两边都砌成水泥墙,诸如此类的“环保投入”更像一个个“形象工程”,既便于应付检查,亦可为上级领导机关脸上贴金。再者,许多湖泊都跨了几个省市,亦形成了“龙多不治水”的困局。再加上一旦出现污染问题大都归咎于生态问题、天灾,很难落实责任追究制,都导致了 “三河三湖”治理的高投入低效益,以至于治污费成了“唐僧肉”,以至于环保投入 “无底洞”深不可测。 正如王浩院士所言:“就水论水,强调用工程与技术手段治污,而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笔者以为,在管理办法包括实行流域性统一管理等机制未能健全之前,当务之急就是对严重挪用或截留水污染资金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包括修高尔夫球场的决策者依法予以追究,直到给予刑事处罚。倘若搞“下不为例”那一套,就很难堵塞治理污染专项资金的跑冒滴漏,甚至既得利益者会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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