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12日讯 昨天下午,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西涛做客“民生在线”栏目,就市民关心的物业问题进行了在线交流。期间近万名网友参与网谈,网民发帖251条,王西涛副主任现场回答了24条问题。 天宝苑小区年底前安装健身器材 “吴兴路96号天宝苑小区,一点活动设备也没有,建议有一个单杠就行。”针对网友“五岳享者”的问题 “新建小区,收房的时候物业公司跟我们收取每套房(不论大小)260元的装修管理费,还有每张工本费5元的装修临时出入证,请问这些收费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要怎样维权?” 装修出入证工本费不超过1元 我们小区是新建成的小区,收房的时候物业公司跟我们收取每套房不论大小260元的装修管理费,还有每张工本费5元的装修临时出入证,请问这些收费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要怎样维权? 王西涛副主任答复说,根据2007年3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规定,前期住宅类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标准经市物价局会同我办核定后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其他类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故小区收取装修保证金符合相关规定,但其收取的费用多少应与业主协商解决。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其出入证工本费按不超过每证1元收取。其收费不合理,您可以向我办或市物价局进行反映。 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 不得只售不租 “您好!我们是祥云花园的住户,房子近日就要交付,小区内的地上停车场被开发商全部安装上了挡车器,禁止业户使用,必须购买。新物权法规定小区内地上停车位可以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全体业主商定,收益归业主。开发商保证有一定的地上车位有关部门才能批准该项目。只售不租合法吗?”有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 王西涛回答,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温哥华小区物业问题 将严格依法办理 在线交流中,多名网友反映温哥华小区物业问题,指出有人严重干涉温哥华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明确对筹备组的人说不准讨论换物业,不许有选聘物业的表决。王西涛副主任现场表示,如果区物业办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办将按照规定予以纠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他对投诉网友表示:“我办将在线下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也欢迎你到我办反映情况,如果情况属实,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你也可以直接找我联系。” 由于时间关系,在线中的251条问题回答了24条,王西涛表示,将会在5—10个工作日将未回答问题做个全面详细的解释,通过青岛新闻网对外发布。我们也诚恳的欢迎广大网友时刻监督“民生在线”。真正做到为民解决实事。(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