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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办公室民生在线网谈小区物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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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1 17:00:0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1月11日讯 本期《民生在线》特别邀请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西涛做客新闻网,就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编制物业管理总体规划、及物业管理 长期发展规划问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点击进入网谈视频

    以下为网谈实录:

    开场语: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民生在线》

栏目。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青岛市物业办公室副主任王西涛做客新闻网,围绕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以及长期发展规划问题和广大网民朋友们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参与交流。

    王主任,您好,欢迎您做客新闻网,从我们之前发布网谈预告一直到现在,我们看到很多网友都很关心小区的物业问题,今天我们也将就着一系列的问题和咱们广大网友朋友们一起交流一下,首先请您和咱们的网友朋友们问声好。    

   王西涛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参加民生在线,我们今天很高兴来到青岛新闻网就青岛市的物业管理问题以及小区的管理问题与大家在线进行交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留言板 尊敬的王主任:瑞丰嘉园乱收垃圾费,安全设施不到位,怎么办好呢?

    王西涛 这位网友您好,请您把物业公司具体乱收费的情况以及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具体情况说说。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以拨打85061074,青岛市物业办公室投诉电话具体反映。我们会根据反应的情况,去调查了解,然后进行处理。

    留言板 王主任:您好!我们是祥云花园的住户,房子近日就要交付,小区内的地上停车场被开发商全部安装上了挡车器,禁止业户使用,必须购买,车间距很小,有些地方不适合做停车位,新物权法规定小区内地上停车位可以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全体业主商定,收益归业主。开发商保证有一定的地上车位有关部门才能批准该项目。只售不租合法吗?回复为盼!

    王西涛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小温如风 请问主任,区物业办张坤远严重干涉温哥华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明确对筹备组的人说不准讨论换新天物业,不许有选聘物业的表决,就因为跟新天是占有关系,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去物业办有没有监管职能?有没有责任?请主任回答

    王西涛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温哥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事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五岳享者 我们小区在吴兴路96号【天宝苑】小区,一点活动设备也没有,建议有一个单杠就行。

    王西涛 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开发商表示将在年底前安装一套健身器材其中包括单杠。

    留言板 金秋小区地下车库为什么建好了始终不启用?金秋二期的都已经入住两年多了,地下车库也不知道有没有经过验收。

    王西涛 金秋小区二期的地下车库至今未通过验收,开发商也没有将车库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

    留言板 业主委员会已经过期,4年了,为什么不改选?

    王西涛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改选应当由上届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改选换届,如果上届业主委员会未履行其职责,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和居委会代业主委员会行使改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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