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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监督员不如加强记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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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1 10:55:28 上海商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0月22日,云南省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加大对媒体监督力度。不少网民担心这一新措施是“借公众之手给媒体戴紧箍咒”。

    随着社会矛盾变得复杂多样,很多地方政府对新闻监督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并出台相关措施予以支持。早些时候,某地曾拟发“新闻专用采访证”,“媒体监督员”算不上什么新话题。

    新闻监督权得不到切实保障,殴打新闻记者、拒绝记者采访、破坏采访

器械等事件时有发生,新闻监督处于十分难堪的境地。可以说,新闻监督正在遭遇空前的物质资源堵塞和法制保护软肋。缺少法制保护的新闻监督,不仅缺乏监督效力,甚至“杀伤了自己”。一些地方多有处罚惩戒媒体的规章制度,却鲜见保护媒体和记者的法律条文,一些人对记者“穷凶极恶”就不足为奇了。因此,笔者认为,聘监督员不如切实加强记者采访和媒体报道权益保障。

    新闻监督权是记者正当的职业权利,更是媒体安身立命的根本。一个国家、单位、部门的进步,往往与舆论的监督促进是分不开的。真心希望“新闻机构和记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利剑”能够尽快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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