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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减负需加大投入更要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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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0 10:49:09 新闻晨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一项最新调查显示,高昂的教育费用已成为有适龄子女居民家庭中一项沉重的负担,有七成的家长觉得难以承受。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补课费、择校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这是一项“新调查”,但揭示的却是老问题。根据调查的内容看,这次调查针对的基本上是义务教育(所以未把学费作为主要费用开支),而如果把非义务的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考虑进来,调查得到的数据可能更惊人。以大学学费50

00元计(公办高校的最低标准),仅学费支出一项,就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2%,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5%(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这还不包括大学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交通费等等。如果以民办学校的学费10000元计,农村居民家庭孩子上民办学校,不吃不喝一年的全部收入也难供孩子上学校。

    有专业人士就此建议,加大政府对公共教育部分的财政支出,最大限度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并引导家庭为子女教育资金作长期规划,有计划地适度增加教育储蓄。同时增加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投入,缓解这部分家庭子女就学难的问题。以上这几条建议中,“引导家庭为子女教育资金作长期规划”基本属于多余,现在有多少家庭不为子女的教育投入做计划与准备?而增大政府对公共教育的投入,以及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救济,则是建议多年,但始终效果不大。

    教育负担沉重,在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与原因。就义务教育而言,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之后,老百姓仍感负担沉重,表面上看,是补课费用太高、择校费难以取消,而根本原因在于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衡。就高等教育而言,从2005年起,我国有关部门就要求各类高校不得涨学费,但是,老百姓高等教育负担沉重的问题,不是学费涨不涨,而是学费标准太高。在发达国家,大学学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受教育分摊的高等教育成本也不超过20%。

    减轻老百姓的教育负担,增加政府教育投入无疑是重要方面,但准确定位政府的教育责任、采取措施拓宽教育资源才是根本解决之策。目前,我国政府既承担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同时又是高等教育的最大举办者。尤其在高等教育方面,根据2008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2263所,其中民办高校640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2907万人,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493.32万人,民办规模只占17%。这样的教育管理格局造成的结果是,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均难办好——义务教育资源投入不足,导致统筹力度不够,学校难以均衡发展,择校和乱收费屡禁不止;高等教育投入不足,且民间资金进入门槛太高,导致办学条件无法保证,而且受教育者分摊比例过高。

    由此可见,减轻教育负担,不是政府部门增加公共教育投入、加大救济力度就可以解决的,而关键在教育制度的改革。政府应完全履行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与此同时放开高等教育。在义务教育方面,加大投入,并调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努力推进义务教育经费的省级统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根本上治理择校热与乱收费的土壤。而在高等教育方面,政府的逐渐淡出,将打破高等教育资源的垄断,便于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同时建立起高等教育的市场机制。只有在丰富的教育资源、充分的教育竞争以及政府对公共教育的保障中,受教育者的负担才会减轻、权益才会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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