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友 北京有一位姓陈的女士,花了近300万元购买了一套新房。近日开发商交房以后,她自己认真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什么大问题。但仍不放心,于是便请专业验房师来检测。结果发现,按照国家住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这套住房存在着29个问题。陈女士听了非常惊讶,验房师则安慰她说:“29个问题真不算多,这房子能打80分。我们在丰台区曾检测一套200平方米的精装修房,一共检测出墙砖空鼓、 一套新房,竟然存在“29个”乃至“169个”问题。谁看到这条消息,都会感到心惊肉跳。让验房师验一验自家新买的房子,是不是也会有这样的遭遇?如果身边“潜伏”着几十个隐患和危险,吃饭怎会香甜?睡觉怎能安稳? 按照常规,开发商把房子建好以后,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然后才能出售。如果验收不合格,就必须整改和翻修。啥时候合格了,一点问题都没有了,啥时候交付业主。因为房子是高价商品,人家给你的钱不是“伪钞”,你给人家的房子就不能是“劣货”。更重要的是,房子不仅事关生活,而且事关人命。有问题,就不方便、不安全。 一套房验出169个问题,毛病到底出在哪里?第一,可能是开发商打了马虎眼。为了降低成本,多赚利润,他们便偷工减料,投机取巧。然后再通过公关手段,把来验收的人灌的迷迷糊糊。最后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大笔一挥:“合格!”第二,可能是验收官拿了人家手软。开发商和验收官,一个是“球员”,一个是“裁判”。如果他们双方打成一片,犯规也不吹哨,越线也不睁眼,那就难有公平而言。第三,可能是验房师小题大做。你给了我钱,让我重新检验,那么我无论如何都得找出一点问题。不过,听验房师的口气,又由不得你不信。国家标准、检测仪器都摆在那儿,不信自己看哪。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请独立的验房机构来验房。楼盘在建设过程中,可以由监管部门来监理。但房子建好要交付使用的时候,再由业主代表和有关部门共同请一家拥有验房资质的验房机构来检验。检验合格,房子就交;检验不合格,房子就不交。哪一方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当然,由房产质量延误的交房日期,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因为按照购房合同,开发商必须按期交付合格的新房。 这么多的房子“带病出售”,还一个原因就是人们购房心切。你也想买房,我也想买房。买了一套房,还想再买二套房。管它有泥没泥,管它有洞没洞,昨天交了钱,今天就想“抱萝卜”。于是,开发商的腰杆就硬起来了:“有问题,你别买呀?难道我到家里去请你了不成?” 但一套房验出169个问题,总让人心里不踏实。钱固然很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大家的幸福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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