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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30辆停放在绿地上的私家车被扎引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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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9 09:45:5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海奥视点】:30辆停放在绿地上的私家车被扎 引发的思考

    日前,李沧某小区30辆乱停放的私家车被扎胎。事后警方破案,肇事者为小区保安。起因是反复劝告无效,车主还是把车开到草坪或小广场上。媒体采访物业方时,负责人表示一切违法举动均为保安个人行为。

    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是法律,就应该受到惩罚,赔偿受害者损失。但事件被媒体报道后,网络

上相当多的声音却是指责私家车主不讲公德,物业公司不厚道,保安反倒收到了不少同情。

    按说这样的案子破起来不难,凡事讲究因果,在不涉及谋财获利的情况下,损害他人的财物多数是出于报复。就像你把车停在了人家的门口,或挡住了别车出来的路,这样如果自家车上出现了划痕,那大多数人都是心知肚明的。而当几十辆私家车践踏小区的绿地,侵占了居民公共的活动空间,受害方虽说实际是小区所有不开车的、和遵章停车的业主,但最坐不住板凳的显然还是物业。

    可以想象,不少该小区的居民对乱停车是愤怒的,他们需要宣泄情绪,要找地方投诉。小区之内,接受投诉的只有物业。而物业本身只是服务提供商,小区所有乱停车的、不乱停车的居民都是他们的顾客。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在一个倡导无烟的饭店,顾客对邻桌几位客人抽烟很反感,他们就会向饭店反映,饭店就会让服务员劝顾客掐灭香烟。大多数时候,服务员的微笑会起作用,但面对喝醉了的烟民,这种劝告很可能会无效,那饭店这时也确实没办法。而这时如果和客人争执起来,血气方刚的服务员就存在出手伤人的可能。等110的警察来了,将伤人者依法进行处理,那饭店也很有可能会说:“这是保安个人行为”。

    最近几日,笔者走访了市南区的“新贵都”,市北区的“鲁信长春”,和崂山区的“海尔东城国际”等几个较大的社区。发现这些小区都存在业主乱停乱放的现象。在崂山区某小区,笔者看到许多乱停放的车上,都夹着一张物业公司的温馨提示,劝导业主能将车开进车位。但据保安讲,这种做法收效甚微。一位保安小伙子指着不远处一辆马自达6说,这车每天都横在道边,这种纸条估计一个月能收30张。

    据了解,目前小区内的车辆乱停放问题,不在城管、交警的管理范围内。除非是占用了消防通道,否则所有的车辆乱停放都要物业和业主协商解决。看来因车引发的勾心斗角还将会不时上演。(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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