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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医院门口撞死2行人 曾喝2瓶56度二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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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9 07:27:52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肇事司机昨天终于醒了酒

    前晚,一辆江淮越野车在胸科医院门前斑马线处撞死两名行人,肇事逃逸后被110警车截获。昨天,李沧交警部门介绍了这起重大事故的最新情况。

    对话

    司机称对不起死者家人

    前晚9时25分许,一辆江淮越野车鲁BQF801沿重庆北路行驶到胸科医院门前,在斑马线中间位置处撞死两名行人。事发后,越野车逃逸,民警随后在重庆中路沧口长途站处截获了肇事逃

逸车辆。当时,肇事车内酒味弥漫,司机也是双眼紧闭。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了永清路派出所,见到了醒酒的肇事司机史某。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头部还有些痛,对于前晚的事情,他记忆有些模糊。史某说,前晚7时,他送单位领导回家后,同事过生日请他去喝酒,他们喝了两个多小时,自己喝了两小瓶56度的二锅头,加起来有半斤。喝完后,他就送同事回家,“同事劝我不要开车,但是因为喝酒了,我有些冲动就开车了。”史某说,自己开车时感觉不像以前那样灵活,有些迟钝。“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面对记者的问话,史某低下了头,足有10秒钟没有说话,“我会尽量来赔偿他们。”

    在对话中,记者了解到,现年34岁的史某是李沧人,青岛和达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机,驾龄已经有6年,前晚他驾驶的车辆是单位的公车。“我太后悔了,非常对不起死者家属。”史某说,当时撞了人,车上的女同事张某告诉他,撞人了。“我当时蒙了,就继续往前跑。”后悔不已的史某告诉记者。

    进展

    一死者身份尚未确定

    昨天,李沧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褚鸿善介绍,前晚,他们就给史某抽血化验,预计结果将在今天出来。两名死者已经确定了一人的身份,19岁的吉林男子金冠成,另外一名死者的身份、年龄尚未确定。目前,李沧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已经组成专案组,全力调查此案。据介绍,史某涉嫌交通肇事造成重大事故,将被刑事拘留。同时因为酒后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以后,对于酒驾不劝阻、不制止的乘客也要处罚。”民警介绍,这起事故当中,坐在副驾驶的女子也喝大了。目前的规定无法对乘客给予处罚,但是公安部的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列入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处罚的内容。

    焦点

    是不是公车私用?

    昨天,史某声称,自己驾驶的是单位的公车,当晚是因同事过生日邀请,才去吃饭喝酒。记者随后赶到了他所在的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真不敢相信有这件事情。徐先生介绍,今年8月22日,小史应聘到他们单位开车,“他持有的是大货证,我们觉得技术肯定过硬,就让他给副总开车,没想到昨天晚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徐先生说,他们不允许把公车开回家,每天晚上必须在7点前把车开回单位,“昨晚,小史开车送副总回即墨老家,后来私自开车外出,这是我们坚决不允许的。”

    “我们单位一直注重质量和安全,公司副职以上所有领导,都不得酒后开车,否则将被扣发一个月工资。”随后,徐先生给了记者一份今年8月26日的《青岛和达集团关于严禁酒后驾车的通知》,上面标注“各公司司机如有酒后驾车行为直接开除”。谈起此事,徐先生说,他们将全力配合警方来处理此事。记者了解到,肇事车辆已经投了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公车私用、公车公用对于事故的赔偿有什么区别呢?记者就此事询问了事故民警褚鸿善,他介绍,史某要是因公车发生事故的话,单位要承担责任,要是公车私用的话,史某要承担责任。(陈勇 王进 姜平海 摄影报道)

    新闻延伸

    酒后驾车难获保险赔偿

    “史某酒后肇事逃逸,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将难以得到理赔。”昨天,说起史某来,事故民警重点提到了这一点,“我们从去年就开始整治酒驾,今年以来已经查获了3000多名酒司机,已有200多人因醉酒被拘,史某还是置若罔闻,真是不应该。”

    记者从市内四区事故科了解到,晚上9时到凌晨2时是交通肇事的高发期,“这个时间段的司机,大多喝了两三场了,基本上都在醉酒状态了,加上这个时间段大脑反应比较慢,道路上车少,车辆速度一加快,很容易发生事故。”

    相关案例

    案例1

    借车酒后撞人车主一起赔

    醉酒驾驶借来的轻型货车,青岛某驾校教练秦某撞车后逃逸,结果途中撞死两行人。其中一名死者刘明(化名)的家属把秦某和车主以及驾校告上黄岛区法院。

    货车所有人于某供述,是他借车给秦某使用,并告诉秦某该车没有手续。市中院认为,于某在明知车辆没有正式手续情况下,出借给秦某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疏于对自己所有车辆的管理,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经过市中院二审判决,秦某赔偿死者家属32万多元,并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2

    街头监控锁定肇事车

    2008年10月22日晚上10时许,男子张某酒后驾驶一辆别克轿车行驶连云港路路口时,恰逢刚下班的小刘骑着自行车在前方顺行。别克车把小刘撞出40米。撞人后,张某逃逸。交警调看周边的监控录像,锁定张某驾驶的黑色别克车嫌疑最大。2008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张某,他到案后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今年1月,在市北法院的主持下,张某和小刘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张某一次性赔偿小刘10.5万元。市北法院一审判处张某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例3

    无证醉驾撞死4人被判无期

    去年12月14日中午,成都某技术公司员工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别克轿车造成四死一重伤。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月8日,法庭认定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诚悔过表现,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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