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检方指控 黎强案一共审理了六天,涉案人员多达31人,而检察院的举证材料非常详细,仅仅举证就用了三天时间,赵长青每天听案到晚上10点多。 听完检方的举证,他认为这个案子办得还是很不错的,证据也很细致,对黎强的9项指控,绝大部分他都认可,他甚至劝黎强,“该认的罪,还是得认。” 唯一的分歧,出在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在检方对黎强领导和组 在最后一天的当庭辩护中,赵长青发表了1个多小时的辩护词。他出人意料地否定了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舆论哗然。 在赵长青看来,检方和律师都有可能出现失误和偏见,而这个平衡要靠中立的法官来完成。他说,作为一个辩护律师,他所做的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律师的处境 公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让为黑社会打官司的律师身处微妙的境地。打黑中查出10余名律师涉案的事实,更加深了公众的误解和猜测。正是这种外在压力,让很多律师并不想趟这摊浑水。 “以往,我们都会去争取一个案子来打,但这次打黑的案子并不是特别积极,基本是有人主动找过来,推不掉才会接手。现在愿意出庭的,基本都是熟人关系委托的,要不就是司法局派下来的法律救助。”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案子比较复杂,打着特别累心,而且诉讼费用也不高,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想让自己“被人骂”。 这位律师还说,“这次抓起来的,基本都是有罪的,即使判重一点,也不冤枉他们,现在黑社会这么猖獗,重判利大于弊。” 对于这种说法,赵长青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赵长青说,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 而对于舆论和同行的不解,赵长青说,这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因为普法工作没有做好,大家对律师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辩护,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罪轻或无罪。”《京华时报》供稿 相关新闻 周立太:我怎么会不支持打黑? “我必须声明,我坚决支持重庆打黑,为了支持,我还为‘打黑’做了很多事情,只是为了人身安全,我不能告诉你!”11月7日,周立太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我对黑社会的体会最深,我们深圳分所的律师就被黑社会拿刀威胁过,我怎么会不支持打黑?” 因为农民工打官司而著称的周立太,因与李志刚是开县同乡,并与李的岳父是多年好友,因此答应为其辩护。10月13日,李义案开庭当天,周立太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他说,“要防止打黑扩大化和运动化。” 在辩护词中,周立太否定了所有检方对李志刚的指控,他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李志刚参与黑社会组织。 和赵长青的观点相同,周立太也认为,法律上对“黑社会”一词有着严格的界定,“不能什么罪,都算黑社会。”“我提出这些问题,完全是出于理性,基于诚恳。”周立太说,“现在是21世纪了,凡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而周立太则在博客中公布了自己的代理费。“确实收了李志刚亲威5000元律师费,包括重庆至开县往返路费。”他说,“如果说不该收,只能说明你无知。我国律师制度从原国办所改制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法律援助不收费外,当事人委托案件应无条件交纳律师费,因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要生存,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周立太想不明白,律师为被告人提供的其实也只是一种服务,“黑社会”们都开着名车,没人会去骂卖车的公司,为什么对律师就这么不能容忍。“如果今天还有人认为给黑社会打官司的人是坏人,那我只能说他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