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置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意见》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住房置业担保贷款业务程序已开发完毕并投入运行。我市确定在市内四区先期开展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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