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庞亚勋受贿250万被判刑 继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大主任、党委书记麦带根后,又一名官员在珠江管理区安置区工程中被“放倒”。原广州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副调研员庞亚勋,在2005年至2006年间,涉嫌受贿250万元。3日上午,庞亚勋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庞亚勋,现年45岁,辽宁人,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后任副调研员。
期间,在2005年底,庞亚勋伙同亲友戴某收受了黄某贿送的50万元。2006年春节前一天,庞亚勋又通过戴某收受了黄某的100万元。 2006年5月至10月,庞亚勋利用负责广州市南沙出口加工区用地平整工程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项目工作的职务便利,承诺并实际为邓某和陈某经营的工程部牟取利益,并于同年11月收受其贿赂款100万元。 据悉,庞亚勋在第一次所收受的贿赂中,给了亲友戴某20多万元买了一辆别克车。其后,又送100万元帮忙其做生意。 2009年1月,庞亚勋被捕归案。 庭审直击 两度泪流满面请求轻判 3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庞亚勋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庞亚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数额巨大,达250万元,已构成了受贿罪。但其在任职期间,确实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因此建议判决15年左右的刑罚。 庞亚勋的辩护律师则称,250万元的受贿数额存在不确定性,还需要进一步审查。另外,庞亚勋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从量刑上给予轻判。 庞亚勋自我辩称说,时间已过了几年了,受贿的数额也只是凭记忆,具体有多少并不是很清楚,希望法庭查明。 当公诉机关提到其今年刚考上大学的女儿,其参加高考时曾期待爸爸能陪伴自己时,庞亚勋低着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流满面。 在庭审接近尾声的时候,据庞亚勋说:“在其出事的时候,老父亲也刚好在那个时候离开人世,而一直居住在他家的岳母也因心脏病,一直身体不乐观。”讲到这里,庞亚勋再度流下了眼泪,时不时低下头,用手抹着眼睛。 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杨大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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