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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只买贵的”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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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4 09:50:12 扬子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李英锋

    在广东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一项空调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公司却出人意料地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理由是因文字错误,为此广州格力将广州市财政局告上了法庭(11月2日《中国青年报》)。

    谁都知道,买东西要货比三家,因为产品是有性价比的。在我们普通人的观念里,“冤大头”是万万做不得的,可广州财政局不这么想,他们做

得还挺舒服——400多万的差价,不差钱,不眨眼。

    我们弄不明白空调采购跟“石油化工建设”到底有什么关系,不过我们知道的是,说格力空调在第一轮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这已经证明其性价比在投标企业中最高。“文字错误”的理由或许是严格程序,但这不是在搞法律那样严谨的东西,这个错误不是不可挽回的——事实上,这是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少花钱、买好货”是必须的。政府如果紧盯投标形式的瑕疵不放,并以此影响采购的结果,舍弃性价比最好的报价,则是明显的因小失大错误。再退一步讲,即使格力的标书确实不合格,不予采用,那么,当时投标的企业多达五家(2008年12月15日《东方瞭望周刊》对这次招标有报道),报价在格力之上在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之下的也有三家,按正常逻辑,番禺中心医院在放弃格力之后,应该优先选择考虑次低的报价,为何对这三家较低的报价都不予考虑,偏偏要买最贵的,难道这三家企业的标书也都统统存在“文字错误”?

    政府采购是一块大蛋糕——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达5900多亿元(2009年10月21日《经济参考报》),正是因为这块蛋糕的诱惑巨大,因此,企业在分享这块蛋糕,政府在切这块蛋糕过程中很容易生成灰色利益链条,滋生采购腐败。这个方面最大的教训当属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当时也是爆破投标选了个“贵的”(2009年5月17日新华社报道)。因为政府采购落马的人也不在少数了。再联想到广州市在2007年就已经爆发了此类政府采购腐败“窝案”(2007年12月12日新华社报道)的“前科”,这一次,广州市财政局还真的要好好解释清楚不可。

    政府是人民的“管家”,没有享受“高价奢侈品”的权利。“管家”乱花钱,绝不正常。格力将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让我们充满希望——这个诉讼如果能有个圆满的结果,应该成为《政府采购法》的一次绝好宣传,成为舆论监督政府采购的一个精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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