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2009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市南区再答网友提问 满意度调查

1
青岛新闻网 2009-11-04 09:51:1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00、潍县路19号地段拆迁,具体什么时间拆迁,居民期待啊。

    答:潍县路19号地段近期有拆迁计划,具体时间未定。

    104、万区长:您好!我是市南区汶上路居民,请问汶上路(贵州路~费县路段)是否有拆迁计划?有传言:12年要拆迁,很多人打算装修,所以非常关注此拆迁信息,请告知!谢谢区长答复!

    答:近期没有改造计划。

    106、你好区长!我想问下,我家位于西藏一路19号,也就是造船厂的对面,不知道这里近几年有拆迁的计划么?

或者有什么规划?期盼回复,谢谢你的回复!

    答:近期无改造计划。

    109、尊敬的万区长:您好!生活在这个城市很不容易,我和对象用攒了10年的工资,在市南康嘉国际公寓买了一套100平的房子,面积虽小却是我和对象今后20年的奋斗目标。可这套住房还没交付,我们这套房子的采光权就即将要被剥夺了。在我们楼盘正南面40处要盖上33层的高层楼房,而我们楼盘只有24层。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素质可以从人性化规划设计来验证,各种规划设计的审批首要考虑条件应该是是否对周围居民的生活有影响。对于这个泰州路改造项目,也应该充分考虑我们周围群的采光权。,不能我一辈子的心血只换来一天2小时的最低采光标准。我们都为人父母和为人子女,我希望我的父母和孩子生活在一个光照充裕的家中。我请求万区长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请求规划局在此项目公示期间,认真考虑群众呼声。

    答:泰州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两改”项目,项目地处老城区,周边现状房屋密集,规划设计的局限性和影响因素较大。

    根据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的规划方案面向群众进行了方案公示,在公示期间部分群众提出了一些意见。结合群众的意见,设计单位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调改优化了方案,取消了项目北侧的部分网点房屋,同时在满足周边建筑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将北侧规划建筑南移了两米,将与康嘉国际公寓的间距提高到42。调改后项目中的34号楼间距缩小到35

    113、请区长谈谈汕头路项目,汕头路以东何时拆迁?

    答:汕头路以东已纳入燕儿岛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二期改造范围,将于明年启动拆迁。

    115、强烈要求万区长答复有关康嘉国际公寓的挡光问题!!!其南侧的新建回迁房与康嘉的楼间距至少60,楼层应低于康嘉的1号楼!!!请万区长真诚的考虑一下纯粹的民生问题,谢谢。

    答:泰州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两改”项目,项目地处老城区,周边现状房屋密集,规划设计的局限性和影响因素较大。

    根据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的规划方案面向群众进行了方案公示,在公示期间部分群众提出了一些意见。结合群众的意见,设计单位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调改优化了方案,取消了项目北侧的部分网点房屋,同时在满足周边建筑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将北侧规划建筑南移了两米,将与康嘉国际公寓的间距提高到42。调改后项目中的34号楼间距缩小到35

    119、尊敬的万区长您好!市南区旧城改造确实是造福市南区人民,改善市南区老百姓居住和生活环境的好的大的举措。可在改造的过程中请万区长能照顾到改造地块周边群众的采光和采风利益,并且能合理规划,使我们市南区成为名符其实的“首善之区”。我是康嘉国际公寓的一名业主,“泰州路改造地块”的4号楼严重遮挡了康嘉国际公寓1号楼和2号楼的光线以及通风,请万区长给予过问且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规划。建议:1、泰州路地块4号楼的高度不能超过康嘉国际公寓1号楼的高度;2、泰州路地块4号楼距康嘉国际公寓1号楼至少60

    答:泰州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两改”项目,项目地处老城区,周边现状房屋密集,规划设计的局限性和影响因素较大。

    根据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该项目的规划方案面向群众进行了方案公示,在公示期间部分群众提出了一些意见。结合群众的意见,设计单位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调改优化了方案,取消了项目北侧的部分网点房屋,同时在满足周边建筑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将北侧规划建筑南移了两米,将与康嘉国际公寓的间距提高到42。调改后项目中的34号楼间距缩小到35

    120、请教万区长,嘉祥路7476 明年能拆迁吗?嘉祥路西藏路路口的两座老筒子楼。

    答:近期无拆迁计划。

    123、万区长你好!我们是南村路463号楼居民,原天桥农贸市场盖廉租房楼高49,距离20.07,根据国家规划法规定间距是49*1.6=78.4这是高层 49*0.8=39.2是高层它的间距不符合国家规定。

    答:广州路廉租房规划符合法规要求,对北侧居民楼日照折减后,按照有关规定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也符合规定。考虑到居民要求,初步计划把折减大的住户异地置换,具体方案正在制定。

现有新闻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崂山区代区长杨鹏鸣民生在线实录
下一篇:市林业局兑现网友答复 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