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日讯 今天,《民生在线》栏目特别邀请了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刘巍琪做客新闻网,就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相关政策等问题和广大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 以下为本次网谈实录:
开场语: 刘巍琪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作客民生在线和广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市办实事的首件任务,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投资力度,多种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经过不断完善,目前我市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分类实施保障和供应。 2007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青政办发〔2007〕55号),决心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两改”、筒子楼改造等措施,基本解决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约1万户通过廉租住房保障方式解决,1.5万户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1万户通过“两改”、“筒子楼”改造等方式解决。 2007年,我市开工建设了两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3000套。2008年、2009年共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333套,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明年,我市将按照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要求,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 截至目前,市内四区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方式,对近9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9410套。按照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预计年底前还可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4887套,其中廉租住房654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1233套。另外还有336套限价商品住房。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不断推进,今后将陆续有保障性住房项目推出,面向社会公开销售,请广大市民随时关注媒体发布的信息。
主持人 申请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应符合什么条件? 刘巍琪 2009、2010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10元(含);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财产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含)以下; (5)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留言板 刘主任,您好。我是去年刚刚参加工作,单位说按照青岛市的规定,给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是让我们20年内买上房子。象我们这种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能拿到的补贴是3w多,可是现在还不知道如何发这笔钱,有人说每个月150,按月发放,个人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因为我们这个阶段最需要的就是现金,如果20年内发放的话,即使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对我们来说也是杯水车薪。请问青岛市有这方面对相关规定么? 刘巍琪 按照《青岛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青房委发[1998]1号)的相关规定,我市的住房补贴分为基本住房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住房补贴是按我市规定的一般职工住房面积65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为标准确定的。对没有住房的职工,按65平方米全额计发基本住房补贴,每月补贴155元;对已有住房,但未达到65平方米的职工,按差额计发基本住房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40元;对已有住房,且已达到或超过65平方米的职工,不发给基本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只适用于本人住房面积规定标准大于65平方米的职工。职工实际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65平方米但不足其住房面积标准的,按其住房面积标准与实际住房面积之差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以职工购房时市政府公布的计算基本住房补贴房价的70%乘以应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的面积确定。目前计贴房价为每平方米1800元。 fionani 我大学在青岛待了四年,是学校集体户,现已工作三年,入单位集体户,户口均在市区,请问我符合经适房5年户口的申请条件吗 刘巍琪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户口簿上已经详细注明是否常住户口。在校期间和工作后如果是常住户口可以连续计算。如您还不能确定,建议到您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查询即可。 与时俱进 刘主任您好: 前一阵报纸和电视都披露胶东路将拆迁改造,作为拆迁政策之一,其中的特困户和廉租房补贴拥有者将优先考虑进行廉租房实物分配。我要反应的问题是,这一政策是否也应该一样适用于市北区在此之前的其他区域的拆迁改造。那些区域(比如鞍山路88号现为花好月圆景区等)的特困户和拥有廉租房补贴者同样积极响应区政府的号召,如果政策能够一视同仁,那么,会给响应政府号召的人们以极大地安慰,他们会感觉政府没有忘了他们;而如果前后的待遇不一样,那会让拆迁户们寒心,并会给今后的拆迁工作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致礼 刘巍琪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关注。对正在享受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家庭现有住房拆迁的,因国家对拆迁家庭家庭无论货币还是房屋安置,安置的面积标准均已超出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对拆迁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基本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拆迁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将和其他家庭一起进行轮候排序,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对此类家庭,目前尚无优惠政策。 ruirui2009 外地大学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刘巍琪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2008年9月1日新颁布的《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元;(3)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含)。请您对照上述条件结合自身情况确认您是否符合条件。 真心女人 第一次分廉租房,我没要。我的女儿脑瘫,我们是单亲家庭,女儿不能自理,12岁,身体偏胖,很懂事,也听话。 女儿没进过幼儿园,没上过学,没有朋友,我们唯一的外出就是去逛超市。 现在我们住在一楼,抱她上轮椅,去超市还可以。 如果分给我们廉租房在二楼以上怎么办,我根本抱不动她下二楼,这等于给我们判了死刑,这一辈子不能外出看世界。 女儿很好强,很想自己洗澡,可厕所太小,轮椅进不去,每次洗澡,我都累的喘不动气。 希望分房时,能否考虑一下残疾人的特殊情况,适当的给予照顾。 希望给残疾人建一些很方便的房子吧。 刘巍琪 您好,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施行轮候排序的规则,对有残疾人员的家庭,考虑到残疾人员的特殊困难情况,在综合排序时,按照残疾等级不同相应予以增加分值,尽量使特殊困难家庭能够优先选房,您的问题将能够得到解决。另外,现在建设的住房多为高层建筑,配置有电梯,基本可解决残疾人员出入问题。 留言板 河马石的租赁房什么时间申请 刘巍琪 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部分楼座预计年底前竣工,《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的意见》近日将发布实施,待政策出台后,将根据政策制定详细的配租方案,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正式发布配租公告,公布具体申请时间。请大家随时关注我市的新闻报道,待公告发布后,可按照公告通知时间申请办理。 pigg 刘主任,你好! 目前青岛为了旧城改造、基础建设等产生了大批的拆迁户,但拆迁安置方案里,去把这些人家安置在本来就稀缺的保障房资源里,请问这是否符合设立保障房制度的精神和原则?这样以来,保障房被大量占用,又有多少能向社会公开申购? 最近媒体报道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在四区多处建设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请问到时候能按报道的套数向社会公开申购吗?谢谢 刘巍琪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大量被拆迁居民需异地安置住房。拆迁安置工作也成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因此,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在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同时,还肩负着做为安置用房的重要任务。对此,为加快城市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市政府批准,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可优先销售给上述人群。例如去年的海底隧道连线工程、今年正在实施的快速路三期改造工程异地安置用房均在此范围内。随着近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供应量的加大,定向销售房源所占比例日益减少,呈逐年缩减趋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数量将逐步增加。 留言板 青岛早报十月24日第三版刊登了市北区公开摇号配租廉租房的消息,在“新闻延伸'里提到,市北区20008年落实1113套,今年2009年落实930套,08年的1113套是否都分了不清楚,09年至今只分了目前的186套,给市北区廉租房保障中心打电话咨询,一位女士非常简单的回复说是今年还没有新的廉租房配租的消息,那么,人们不禁会问,剩余的744套廉租房是否要明年分配?明年是否能建成分配,甚至还要算作后年的数字?新闻里的”落实“二字怎么讲?这样看,这不是在搞文字游戏吗?廉租房政策是个好事,可用文字游戏的方式来夸大政绩,总让人心里感到疙疙瘩瘩。 刘巍琪 您好,2008?和2009年市北区政府通过“建、购、改”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了2043套廉租住房(2008年1113套、2009年930套)房源位置,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日前配租的185套廉租住房房源,包括道口路建设项目竣工42套、购买已竣工鼎都项目部分小套型住房69套、华阳路17号改造项目74套。其他项目正在加紧进行施工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廉租住房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外,要保证更能齐全、设施完善,达到基本入住条件。按照新建住宅项目至少18个月平均建设周期考虑,预计2010年下半年陆续有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届时,将按规定程序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留言板 请问高科园户口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刘巍琪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相关规定,市内四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按照该办法执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经了解,目前崂山区政府正在着手研究制定相关意见,并积极开展选址工作。对此,我们将及时将您的意见及时反馈至崂山区政府,同时,我们也会积极指导崂山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信息。 留言板 如题,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谢谢! 刘巍琪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2008年9月1日新颁布的《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我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分别为: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15328元;(3)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含)。 2、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1)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22992元;(3)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含)。 xwy 一个是青岛市南区集体户,另外一个是开发区户口。这样可以申请吗?还是需要双方都是青岛市户口? 刘巍琪 您好,根据我市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家庭的成员都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 panhy66 今年新建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都在哪里呢? 刘巍琪 您好。2009年市内四区计划建设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市内四区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已在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15个项目中落实,并已全面开工建设。待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我们将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明确项目具体位置。 划步向左 刘主任: 您好! 我和老公都是青岛人,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住在公公家,我没有工作,现在又怀孕,已经7个月,家里已经住不下了,以我们的条件应该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公家住在安达路,现在安达路正在盖经济适用房,我想问下我们该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何时申请,去哪里申请?谢谢 刘巍琪 您好,你所说的安达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用于市北区快速路三期改造工程的被拆迁居民异地安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实施预公告制度,当建设项目具备基本预销售条件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上发布项目预销售公告,公告中对拟公开销售的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可售房源数量以及购买条件和程序都做了详细的说明。预计本月将有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请您多关注该方面的信息,以便能够及时按照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申购登记。 lmjf 市北区这次公布廉租房排名情况,明年分房还要从新排名吗?如从新排名有些人通过关系把申请资料改动使自己明年往前排,那我们今年这些排名靠前的何时才能分到房? 刘巍琪 您好,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发布配租公告,公布廉租住房房源情况,并按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轮候排序规则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排序,对综合排序名次相同的家庭分类别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市北区明年实物配租工作仍将按照现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进行申请并进行轮候排序。 为确保实物配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廉租住房配租采取综合排序和公开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公开摇号过程依法公证,并在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部门、市住房保障机构及申请家庭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入围家庭名单和选房顺序应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不会游泳的虾米 本人集体户5年,对象为现役军人(士官),结婚1年,能申请经适房吗 刘巍琪 您好。请您仔细核对您的户口簿上是否注明是常住户口。若为常住户口,且已连续5年以上,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七仙女人 申请廉租住房的可以住河马石的房子吗? 刘巍琪 您好,河马石住房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组对象为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家庭。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不能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你好 你好!请问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什么区别?限价商品房申请成功后,可以出租出去吗?是不是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还有什么其他限制吗?谢谢 刘巍琪 您好,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控制土地出让价格,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向中等收入家庭供应的商品住房。 我市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严格规定,自办理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