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30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企业职工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再推便民举措,自2009年11月1日起,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受理工作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下放到市内四区各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办理点由一个拓展到六个,市内四区企业和职工可就近到各区经办机构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报,企业和职工申报鉴定将更为方便,办事效率明显提升。(记者 任俊峰) 申报 市南区: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85971830 市北区: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83668973 四方区:四方区庆安路21号 电话:85624527 李沧区:李沧区兴华路30号4楼 电话:84633197 外资企业管理处: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4楼 电话:66773818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85775672、86010813、85715239 【相关链接】 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 (一)受理鉴定类别 一、工伤类鉴定 1、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 2、工伤职工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的鉴定; 3、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 4、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 5、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鉴定;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鉴定 6、病退鉴定; 7、退职鉴定; 8、职工医疗期满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 9、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三、委托劳动能力鉴定 10、本省和省内其他市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市(地、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1、法院、劳动仲裁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2、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3、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如计生、低保)。 (二)各类鉴定应提供的材料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和复查鉴定 1、《青岛市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申请复查鉴定的还应提供初次鉴定的鉴定结论及复印件。 4、职业病防治院的有效诊断证明 二、疾病与工伤(职业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1、《青岛市职工工伤相关项目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现疾病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4、职业病防治院的有效诊断证明 三、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1、《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4、近期病历、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四、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 1、《青岛市职工工伤相关项目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4、近期病历、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鉴定 1、《青岛市职工工伤相关项目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4、近期病历、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5、协议医疗机构是否旧伤复发确认表。 6、革命伤残军人(指伤残7-10级的)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的,还应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及伤残部位确认表复印件。 六、病退、退职、医疗期满、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申请鉴定病种的相关病历及检查(拍片、CT等)、化验报告。 3、办理提前退休的还应提供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及公示花名册。 4、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还应提供《职工供养亲属确认表》。 七、本省和其他市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市(地、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法院、劳动仲裁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委托函(需详细写明委托鉴定类别、病情) 3、相关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八、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委托鉴定合同(一式三份) 3、相关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九、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委托)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如计生、低保) 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到各业务窗口领取或从互联网上下载,网址:)。 2、委托函 3、相关病历、出院小结以及相关的检查(拍片、CT等)、化验结果复印件。 十、出诊鉴定 申请出诊鉴定的,除按上述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人目前病、伤状况、详细住址及申请理由,并附相关病历和检查报告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窗口受理(原则上需做相关检查化验的内科病不出诊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