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兼局长谭某因涉职务犯罪,日前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谭某在担任萍乡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送给的贿赂款共计2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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