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征兵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山东省济南市征兵办公室表示,山东2009年度征兵工作明确优先征集学历高者以及应届毕业生入伍:本科生年龄放宽到24岁,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女兵;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推出优惠政策,学费补偿金额最高为每年6000元。 征兵办特别强调,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学费补偿最高为每年6000元 从2009年度开始,高校毕业生入伍将获得学费补偿。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将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根据补偿办法,补偿年限为: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征兵补偿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最高补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原则上不设最低补偿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非应届在校生参军可保留学籍 2009年度征兵工作的另一大变化就是首次面向社会普遍征集女兵。征集对象由过去单纯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方式由过去推荐报名,调整为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入伍条件由过去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定兵,调整为量化评价,根据身体、文化、形象、气质、年龄、政治面貌等全面素质的综合情况择优定兵。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济南军区将从学生兵中选干部 日前,济南军区政治部下发通知,济南军区将从2009年度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任用干部。 在部队服役的大学毕业生均可纳入选拔范围:选拔对象学历必须是本科二本学历以上;选拔入选士兵,不受数量限制;入伍需一年半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有立功表现的年龄可放宽1岁。(记者 陈道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