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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4万元征集形象标识 要求体现历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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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27 09:33:17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0月27日讯 记者从市南区委宣传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中山路复兴,中山路商业(旅游)区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形象标识。应征形象标识需体现中山路街区历史特色和文化底蕴,中标奖金为4万元现金。

此次面向全球征集的中山路商业(旅游)区形象标识,需体现中山路街区的历史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理念。具体要求包括:作品必须原创;标识要简洁明快,色调和谐,形神合一,富有艺术感染力;标识须考虑标识和标

识文字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参选作品结构上符合LOGO设计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另外,作品须以电子文件(gif、jpg)的形式刻录在普通cd光盘中提交,包括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和黑白坐标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征者须附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内容旨在阐述作品构思、理念和意义。参加者需在作品标题上注明“中山路商业(旅游)区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参选作品”。

作品提交时间截止到2010年1月30日。提交材料包括:参选作品光盘一份,参选作品打印稿一份,提交作品设计理念说明一份;《青岛中山路商业(旅游)区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等。邮寄地址:青岛市湖北路17号;邮编:266001。活动报名表下载及详情可登录活动网站()。咨询电话:0532-83896065、82891035转0。

(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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