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近日开始均上网公开,供免费下载——这是广州首次网上公开年度“账本”,也是中国政府向公众公开财政预算报告的第一例。此举具有象征意义、标志意义以及破冰效应。 预算报告在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公布的当天,超过4万人次点击该网站并下载文件浏览,以至于网站曾一度瘫痪。有媒体罗列了该网站此前一个月时间的访问量,即3万人次,与一天4万人次对比 不容否认的是,在网络上还有诸多争议,毕竟,总体上讲,广州市“晒”出来的财政预算报告仍不算完善,许多地方优待改进。例如,有的部门出具的预算报告过于“宏观”,公款招待、公费出国等项目也未被列出,一些项目预算的具体去向不是很明了……预算报告宜细不宜粗,否则不便于公民监督,意义有限。但是,作为第一例,有诸多不足之处也在人们意料之中。既然有了第一例,说明财政预算是可以公开的,政府是能够做到的,而只要能够坚持并诉诸制度化设计,那么预算报告在日后一定会日臻完善。 那么,是否有了第一例,此举日后就一定会得到延续并得到制度化设计?其他地方会紧跟其后吗?所谓的“广州模式”,会得到全国推广吗?回答这些问题,不能只从政府身上找答案。此次广州市财政局能将政府预算报告于网上公开,虽说是“早有打算”的结果,但背后的公民推动力量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我们还记得,一个名叫“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的民间团队曾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如今虽然得到积极地回复,但当初是碰到过阻碍的。“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也不止向广州市财政局提出过如此申请,这个团队曾向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申请过预算公开,且把推动政府财政预算在网上公布作为团队的“终极理想”。然而,如今的“收获”还只有广州市一例。虽然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法律依据,但政府部门通常将财政预算作为“国家机密”,且有国家保密制度支撑,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此说来,这个“全国首例”意义不仅在于公开本身,更在于公民意识的成长、公民参与性有了更多条件、公民与政府有了良性互动,等等——这个“全国首例”,既是政府工作日渐现代化的表征,也是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表征。我们相信,广州市公开财政预算,与公民的参与行为密不可分。“广州模式”要能全国普及,并诉诸于常态的、制度化的构建,首先就离不开公民、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甚至形成对等的交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行已久,虽然该法的现实效力与民众的高度预期还有一定距离,但是,预算公开的“全国首例”一定程度上为该法做了积极的注解:从法律上规范、限制政府的行为,实际上也等于为公民行为创造条件,而只要公民行为能与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该法的意义自然能够呈现出来,政府工作也自然能日渐符合现代政治的框架,更多地按规则行事、按法律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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