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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供暖 房屋面积纠纷成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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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25 16:45:1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昨天,市政公用局组织供热、供水、供气等行业的服务明星走进社区,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供热面积的问题成为一大热点。记者从青岛热电集团了解到,在今年的供热收费中,因房屋面积产生纠纷的并不是少数。

    同户型面积却不同

    家住鞍山五路25号的市民纪先生说:“当年租住公房时,房单上的面积是60多平方米。买下公房后,领到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是85.6平方米。当时自己还想,面积大了也好,以后转

手时还能多卖些钱。”他说,但没想到,交供热费时,却要比邻居多交不少钱。“四楼和六楼的面积都是81平方米。”、“我们这里是今年刚刚安上暖气片的,今年是第一年供热,如果面积问题解决不好,以后每年都要多交钱。”他说,自己的房子究竟多少面积,自己心里也不清楚,希望热电集团的服务人员给自己出一个主意。

    在现场负责接待咨询的热电集团工作人员介绍说,纪先生可以找一家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量一下自己房屋的面积,由对方出具一份测绘结果,热电集团可据此面积收取供热费,并向纪先生提供了一家测绘公司的联系方式。

    面积纠纷真不少

    热电集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年供热收费的时候,都会发生类似的面积纠纷。“房产证上的面积不一,给我们收费造成了很多的困难,也影响了居民的情绪。”

    “在当年公房出售时,有些单位为了给职工优惠,单位在出具面积计算书时,故意改小使用面积,致使出具的面积计算书不规范,造成现在房屋的使用面积不真实,引发了供热单位与居民间的矛盾。”市热电集团有关人员介绍说。

    房产证面积不规范

    热电集团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其他几种面积同户型面积却不同的情况。

    “从房产证上的情况来分析,同一座楼同一单位楼上楼下建筑面积存在差别已成为普遍现象。”鞍山五路3号一楼的建筑面积为88.92平方米,三楼和四楼均为98平方米,相差近10个平方米。南宁路104号一楼的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同单元二楼和六楼的面积为61平方米。“如果按房产证上的面积收费,面积大的居民肯定有意见。”因此导致的纠纷不少。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房屋本身没有房产证,由居民所在单位提供《租用房屋租金计算表》来说明房屋的使用面积,也容易出现同一楼同一单元每层住房面积不同的情况。

    希望能够明确面积

    “现在供热配套费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取的,而热费则是按照房屋的使用面积收取的。而房产证上只标注建筑面积,不标注使用面积。”热电集团工作人员说,希望市有关部门能明确相关规定,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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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面积这样计算

    据介绍,根据供热条例的规定,“居民用户热费按照房屋的使用面积计收”。使用面积的确定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为依据,结合有关政策确定。我市供暖面积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房产证上有使用面积的按照使用面积计算,第二种是房产证上没有使用面积的,按照房产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的换算。(记者 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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