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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计算有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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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25 08:37:32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供热面积计算有“门道”

    因为觉得使用面积计算有些出入,昨天,洛阳路41号1号楼的刘大妈向泰能热电申请了测量使用面积。81岁的刘大妈说,今年是她第一年使用集中供热,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是53.01平方米,供热证上使用面积是39.76平方米。泰能热电工作人员拿好红外线测量仪器入户测量,得出了刘大妈家中使用面积是35.06平方米,双方都认可了这个面积。

    工作人员介绍,居民采暖

用热计费面积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为依据,对不能提供有效使用面积证明的,由供热单位与居民热用户协商确定供热计费面积;协商不成的,由供热单位统一负责测量使用面积,费用由供热单位负担。如果用户对供热单位测量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费用谁申请谁承担。

    封闭阳台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按全面积计算计费面积;原设计有隔墙(隔断)等间隔且未改变原设计的不计算计费面积,隔墙(隔断)等拆除后与房间连在一起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计费面积。对装有散热器并用热的阁楼、地下室等有《房地产权证》的按照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作为计费面积;没有权属证明的,按其地面使用面积的50%计算计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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