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在研究案情 通讯员 陈正明 摄
黎强 渝强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市巴南区工商联(总商会)会长,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逮捕。
昨天(9月23日),首届西南六省区市政法委联席会议在我市(重庆)召开,来自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广西等地政 法委相关负责人就“加强区域大协作,共建平安大西南”献计献策。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介绍,为推动“平安重庆”建设,我市警方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4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全部罗网,查封、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资产15.96亿元。
“全市打黑除恶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刘光磊说,今年6月以来,我市警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一批欺压群众、危害一方社会的黑恶团伙受到警方严厉打击。24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全部罗网,160多名骨干成员被抓捕归案。目前,这些涉黑案件已经进入诉讼审理阶段。
随着打黑除恶斗争的全面深入,我市社会治安有了明显改善。专项斗争以来,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警量下降40%,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
我市打黑除恶
已批捕七百人
与“黑恶”有关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50人,其中涉及政法干警28人
本报讯 市检察院昨日披露,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职侦部门共立案侦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及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50人,其中涉及政法干警28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提前介入查处“保护伞”9人。
涉嫌职务犯罪的50人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2件4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涉及政法干警28人,税务、工商、交通等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8人;涉及国企、律师行业系统的工作人员14人。
前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原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正厅级)也因涉嫌巨额受贿被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副处级)因涉嫌在2004年至2009年,收受陈明亮等多名“黑老大”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市检察院介绍,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提请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804人,目前已批捕700人,不批捕72人。其中,以涉黑罪名批捕35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6件52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198人。
全市检察机关共投入200余名资深公诉检察官,约占全市公诉力量的40%。市检察院分析,当前受理的涉黑案件已呈现出人数众多、体系庞大、背景复杂、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新特点、新动向。检察机关将建立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记者 罗玺
数字解读
“黎强案”案卷 240多本
本月26日,法院将开庭审理黎强等人涉黑案,检察机关共有240余本案卷。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一共审查起诉的案卷有5000余本,平均每案100余本。黎强等人涉黑案,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案卷数量最多的一个。
完成出庭预案 300万余字
为把案件办成铁案,公诉人一共完成出庭预案300万余字,平均每个案件20万余字。
每周工作7天 每天14小时
检察机关黑恶案件专案组以“8+6”(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加上6小时加班时间)、“5+2”(每周5天工作日加上2天公休日)的模式工作。
涉黑职务犯罪三大特点
一、司法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犯罪突出。在办理的案件中,共查办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28人,占立案人数的56%。行政执法人员涉嫌犯罪4人,占立案数的8%。
二、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涉及受贿罪32件,占所查办案件的71.1%;行贿罪9件,占20%;贪污、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各1件,分别占2.2%。
三、大案要案比例较高。所办案件中,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8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
揭秘黎强发迹过程
曾是学校食堂炊事员
三万元起家经营中巴
认识黎强的人都说,黎强的算盘打得精,善于经营。知情人称他是靠在单位车队管安全时,积累了一些交通执法部门的人脉资源,才走上车老板道路的。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黎强过去工作过的厂和曾一起经营的合伙人,将黎强发迹的过程逐步呈现在读者面前。
1985年
曾在学校食堂煮饭 靠关系进厂当电工
据黎强的幺婶何婆婆称,黎强的父亲原来是西南政法大学食堂煮饭的,黎强也因此曾在该校食堂煮过饭。后来才进了重庆毛条厂工作。
重庆毛条厂保卫科邹科长称,黎强是1985年进厂的,属于照顾关系。进厂前,黎强就和伍树芹结了婚。重庆毛条厂在上世纪80年代相当红火,进厂的多是当时的县级领导及该县部委办局相关领导的亲属,至少也是区、乡(公社)一级领导的关系户。而伍树芹的父亲当时是鱼洞小坝公社书记,伍树芹1982年进厂。黎强进厂,是伍的关系。黎强进厂时,户口还在原巴县虎溪区陈家桥农村,后来才把户口转到厂里。
邹科长说,黎强进厂时当电工,先后在机电设备科和供应科呆过。他进厂时,就有驾驶执照,如果早一年进厂,厂里肯定会安排他开车,因为那时厂里需要驾驶员。
1991年
进单位车队管安全 开始积累人脉资源
邹科长称,1991年时,新西兰方面和他们厂的两个车间合资组建了中外合资的渝新毛纺有限公司(简称渝新公司)。渝新公司成立后也很红火,曾是市里的十佳纳税大户。后因外方撤资,原来调过去的职工才回原单位。
黎强因为岳父有点关系,当时就从毛条厂调到渝新公司车队搞安全。他那时没有任何职务,工作任务就是帮车队的10多辆车办年审以及办驾驶员年审。如果单位的车辆出了事故,他也要负责跑,并协助当时的交通班(就是现在的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有时,驾驶员忙不过来,他还临时顶班当司机。
在渝新公司车队搞安全工作时,黎强对运输行业有了全面认识,同时也接触了一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积累了一些人脉资源。
邹科长称,黎强很精明,知道怎么为人。他本人不抽烟,但包包里随时揣的都是一包红塔山,主要就是发给交通班的人抽。
上世纪90年代初
3万元起家跑中巴 无钱买汽油打赊账
记者找到了一位曾帮黎强修车的师傅,据其透露,上世纪90年代初,黎强就开始与人合伙经营了一辆“乐达”牌19座、车牌是“川B××938”的中巴车。当时跑鱼洞到解放碑的线路,每天跑五六圈。当时上车起步价5角,全程2元。而今从鱼洞到解放碑全程才3元。所以,那时经营中巴车也算是暴利。当年请来卖票的售票员称,淡季每天票款收入也有一两百元。过年过节或周末,一天有300多元收入。每晚,她都把票款结算给老板。
修车师傅说,他没给黎强修车后,就对黎强没作更多了解。只是偶尔看到他开着一辆“渝B××006”的双排座长安车。而那辆长安车算得上是黎强的第一部坐骑。后来没两年,看见他换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记者辗转联系上黎强最初的合伙人。据合伙人称,他和黎强合伙时,买中巴车花了6万元,他和黎强各出3万元。那些年头,“万元户”少得很,钱是好不容易才凑起来的。那时的汽油才1600元/吨,他们买汽油都没有钱,第一次买1吨汽油,还找了好多关系,说了好多好话才赊来。这样才让车轮子转起来。
合伙人说,他们有个大致分工。司机从外面请,他也在车上售票,黎强负责协调外部关系。那时的政策规定,允许私车存在。但政府、企业的公职人员不能经营中巴车,只有个体户才能经营。合伙人称,他和黎强当时都是有单位的人,所以把车子挂在一位个体户亲戚名下。
“黎强这人有点夹。”合伙人称,因为黎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特别好,便利用这个机会报假账。那时,本来一个月只有两三张交通违章罚单。一张罚单低的5元、10元,多的20元、50元、100元。但黎强一个月要拿一两千元交通违章罚款回来报账。
黎强搞勾兑有一套。合伙人称,黎强时不时拿他们的钱去给买烟、到场镇买新鲜的粮食猪肉送礼。那时送得出手的香烟就是红梅、红塔山、万宝路等。他对这种做法有点想法时,黎强就说“这些事情你就不要管了,我负责摆平”。
因合作不愉快,合作时间只有一年多,合伙人就离开了,剩下黎强独自经营。
1992年,受全国经济萧条和政策环境影响,许多企业职工下岗。当时,毛条厂鼓励职工自谋职业。一些有点门路的人纷纷主动下岗,黎强也在此列。当年,黎强和妻子伍树芹双双下岗,之后立即创办了渝强公司。(记者 徐其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