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优待金基数为3000元
根据规定,新兵到达部队后,其家属可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根据其服役年限,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每年发放一次,不足一年的,按月计发,青岛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3000元,其余区、市优待金由当地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适龄青年,入伍后其优待金增发20%,也就是说,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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