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演员陈红参加活动时,其经纪公司为其租借了一件价值近4万元的高档裙装。衣服归还后,出租方称服装损坏,将陈红的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演员陈红参加某次活动时,其经纪公司香港星汇公司为陈红向北京赛美欧贸易有限公司租借了一件高档裙装,价值3.98万元。衣服归还后,北京赛美欧提出服装损坏,遂诉至法院,要求香港星汇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JAVECE奢华时装租借协议》赔偿服装款3.1万余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北京赛美欧提供了服装照片,并申请对涉案服装是否为重大破损或能否修复等情况由专业人士进行鉴定。 据悉,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