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县领导一句话,就要求全县干部职工栽种三角梅,这权力也太大了点。 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洪雅县发出秋季绿化工作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察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对此,许多人都表示“难以接受”。 搞绿化是一件好事,就像洪雅县有关部门说的那样,“全县城的居民楼都将被红花绿叶的三角梅装扮得更 只是,再美丽也难以让人排解心里的郁闷:种不种花,是人们的自由和权利,有人喜欢养花,有人未必喜欢,有人喜欢种这种花,有人喜欢种那种花——怎能强制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都种三角梅呢?小学生都知道,养花是一种业余爱好,一刀切地要求都种三角梅,太不合情理。说到底,这是行政权力越过了应有的边界,有侵犯私权之嫌。 那么,洪雅县为何要强制干部职工都种植三角梅呢?报道说,在一次调研中,县领导发现三角梅既长时间见花,又能绿化城市,于是就下发了通知。该县要求栽种的三角梅共3万株,每株价格7元,是县林业局领导带人到西昌购买的。经该县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后决定,这批三角梅花苗将免费派发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让他们在家中率先栽种,并借此带动其他居民跟种。仅凭县领导一句话,就要求全县干部职工栽种三角梅,这权力也太大了点。 何况,打造绿色城市,也不是行政权力能“命令”出来的,而需要长期发展和点滴积累。靠红头文件和行政命令推动的“满城遍栽三角梅”,不过是一种虚假繁荣,只是少数人的权力自娱而已。对此,我们要保持应有的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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