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滨州10月22日讯一男子酒后驾驶撞伤三人损坏多车,社会影响较大,滨州警方和检察院经过多次评议,终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将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 9月25日20点05分,犯罪嫌疑人李文亮酒后驾驶微型面包车沿滨州市黄河一路西行,当行至渤海8路路口以西时,与一位卖冬枣妇女及三轮车相撞,李文亮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在继续行驶时,再次将一同向行驶的妇女及孩子撞伤。此时,李文亮已红了眼睛,接着又将 事故发生后,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城区大队迅速赶赴现场,在对事故受伤者组织抢救的同时,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迫于警方压力,嫌疑人李文亮3天后投案。东城区大队先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分。随着案件的进展,法医对重伤者“分析意见书”的出台,10月5日,交警将案件转至公安刑侦部门,刑侦部门又将李文亮案转成刑事拘留。几天时间里,交警会同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法制科,约请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反复对案情进行分析定性,最终确定,李文亮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10月16日,经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李文亮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义实施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