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82年,一名河南老人因错误的血型鉴定而被认为是一起强奸未遂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判6年徒刑。日前,经过27年的申诉,他得到了宣告清白的改判。昨日,他已经向驻马店市中级法院提出共计102万元国家赔偿。
这么多年,老人四处奔波,只为讨个清白。 河南商报10月22日报道 坐了六年冤狱,张保银要索赔102万元的国家赔偿。 1982年,邻居家发生了强奸未遂案,45天后,49岁的张保银被抓。 警方指出,他身上的抓痕、手指的伤口,都像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受的伤,血型也和犯罪嫌疑人一致。 尽管有人可以作证,他身上的伤痕是被妻子抓伤的,但他还是被关进了监狱。 出狱后,张保银四处告状,终于被他发现,他和犯罪嫌疑人的血型根本不同! 几经波折后,2009年8月24日,张保银终于拿到了宣告清白的判决书。 但张保银已经老了,枯树皮一样的皮肤,模糊的双眼,佝偻的脊背…… 一切都在印证:时光不会再回来。 被抓 “他们说我就是强奸嫌疑犯。” 之后张保银才知道,民警之所以抓他,就是因为他身上、手上正好有伤,而他家和出事人家又是邻居。 1982年6月13日,驻马店上蔡县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当时49岁的张保银就住在案发人家不远处。 “那天夜里,我也听到了哭叫声。”已是76岁老人的张保银回忆说,27年前事发那晚,他睡得迷迷糊糊,第二天才知道出事了。 出事的家人第二天报警说,女孩挣扎时,把那人抓伤了,还咬伤了那人的左手食指。女孩觉得那人好像是长头发,约莫三十岁左右。 几天后,忙完农活的张保银结束假期,回到单位。一切如故。但45天后,他的命运意外扭转。 7月28日下午3点,上蔡县公安局的两个民警找到张保银。第二天,他就被关进了上蔡县看守所。 “我问警察为啥抓我?他们说我就是强奸嫌疑犯。”张保银说,民警还让他脱掉上衣拍照,并在他左手的食指(原来受伤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点印记)上用笔画了个记号再拍照,还抽取了一小管血。 之后张保银才知道,民警之所以抓他,就是因为他身上、手上正好有伤,而他家和出事人家又是邻居。 “我身上的伤,是6月10日上午和妻子发生争吵时被妻子抓伤的。”张保银说,手指上的伤,则是十几天前,帮村支书割麦子时,被镰刀割破的,当时村支书的媳妇还替他包扎了。 张保银说,他身上、手上受伤的事,妻子和村支书他们都可以作证。不知道为什么办案民警一直不信。 记者在上蔡县法院的“2008上刑初字第121号判决书”上看到,张保银的妻子贾大妮的证言显示:农历五月初七,她和丈夫的确因为婶子去世后送多少礼的事打架了,她将丈夫的脸上、胳膊上、背上、手腕上、胸部都抓伤了,当时还有几个邻居在一旁劝过架。 获刑 “我没有强奸她。不是我干的。” 张保银回忆,民警后来对他说,公安局已找到关键铁证,他的血型和现场留下的血衣上的血型完全一致——“事儿就是你做的,想抵赖是赖不掉的。” “我没有强奸她。不是我干的。”张保银坚持他的申辩。办案民警也继续着对他的审讯。 张保银回忆,民警后来对他说,公安局已找到关键铁证,他的血型和现场留下的血衣上的血型完全一致——“事儿就是你做的,想抵赖是赖不掉的。” 27年过去了,张保银现在提起警方的“铁证”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的血型只是碰巧和强奸犯的一样,我就成了强奸犯?如果好多人的血型都和强奸犯一样呢?是不是都要被抓进去?”张保银说。 他告诉记者,当时,公安部门还没有抽取DNA化验的技术。他不明白仅凭血型怎么就能认定谁是罪犯,但办案民警不接受他的解释,始终认定他就是强奸犯。 据张保银说,接下来,在连续的审问后,他实在受不了了,只能说“那你们说是我,就是我呗”。之后,民警就让他在一张笔录纸上签字摁指纹。 1983年3月5日,上蔡县法院以强奸(未遂)罪判处张保银有期徒刑10年,张保银不服提出上诉。一个月后,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改判张保银有期徒刑5年;同年9月15日,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又作出裁定,维持张保银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 1989年1月2日,在新乡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的张保银获假释回家。其间因表现好被减刑一年。 张保银说,在看守所和监狱里,他先后被关了2353天,合计6年零5个多月。 转折 “原来他们把我的血型弄错了啊” “什么?你说我的血型是O型?”“听到这句话时,我激动得快哭了!原来他们把我的血型弄错了啊!我哪是O型血?当兵的时候验过好几次,都是AB型。” 走出监狱的大门,张保银已经56岁了。在监狱服刑期间,他每周都写申诉信,但没人理他。大家还以为他精神出了问题。 因白内障,他的视力变得很弱,身体也经常生病,可他还是想找回自己的清白。 一同从朝鲜战场上退下来的老战友劝他,“认了吧,好好过日子得了”。 “不!拼着这老命不要,我也要讨个清白!我不能将强奸犯的骂名背到坟里去!”张保银对战友说。 在家里调养一阵后,张保银开始了申诉之路。从上蔡县到驻马店、从驻马店到郑州,县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张保银一趟一趟地跑,累了喝口凉水,渴了啃口烧饼,困了就躺在路边。 儿女们也支持父亲的申诉,不定先后地从家里拿钱、从亲戚朋友处借钱给他。 “我们都相信那事绝对不是父亲干的。反正父亲的党籍、公职都开除了,在家他又待不住,就让他跑呗。”二儿子张国忠说,兄弟姊妹最担心的是父亲的身体,怕一不小心摔倒,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1995年年初,张保银到驻马店中级法院申诉时,无意中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案件的证据很扎实……你的血型和现场血衣的血型一样,都是O型血。” 张保银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什么?你说我的血型是O型?” “听到这句话时,我激动得快哭了!原来他们把我的血型弄错了啊!我哪是O型血?当兵的时候验过好几次,都是AB型。” 申诉 “血型不符,我该是无辜的吧?” 然而,1996年5月16日,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的一纸通知,让他再次回到噩梦中……“你所诉理由不能成立,故决定驳回你的申诉,维持原判。” 张保银说,知道警方弄错了血型后,他突然有信心了。可他没想到,找回清白的路还有很多坎坷。 “我的血型和强奸犯的血型不符,我该是无辜的吧?”张保银当即赶到河南省高级法院申诉,要求对他的血型重新鉴定。 1995年5月1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张保银的血型做出鉴定:张保银的血型为AB型。同年8月17日,驻马店地区公安处再次对张保银的血型做出鉴定,结果仍是一致。此时的张保银顿如吃了颗定心丸,等待法院对他的改判。 然而,1996年5月16日,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的一纸通知,让他再次回到噩梦中。 记者看到该通知,上面写着:“你诉原审鉴定血型与你现在的血型不一致的理由,我们认为,在一案件中,血型鉴定只可作为一种定案依据考虑,不能当做肯定和否定案件的唯一根据……你所诉理由不能成立,故决定驳回你的申诉,维持原判。望你服判决息诉。” 张保银很是伤心,但没有绝望,依然拖着老态、疲乏的身体,一次次到相关部门申诉。“我相信,老天总有一天会开眼的,决不会让受冤的人永远冤下去的。” 改判 “27年了,等的就是这个结果!” “我明明是AB型血,办案民警怎会鉴定是O型血?如果这不是栽赃、陷害,那就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了。这样的办案民警该不该对自己的失误负责?” 2006年11月9日,申诉了24年的张保银终于看到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张保银一案进行再审。 2008年6月1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经过合议庭再审,认为原判认定张保银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撤销原驻马店地区中级法院和上蔡县法院的判决书,发回上蔡县法院重新审判。 此时,张保银的心已提到嗓子眼上。 已经76岁、申诉了27年的老人再也等不起了。在上蔡县法院重新开庭后,他哪儿也不去,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天天在家等判决书。 2009年8月24日,对张保银及其全家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接到“到县法院领判决书”的张保银,几乎是跑进上蔡县法院的。 “判决被告人张保银无罪。”当翻到判决书最后一页时,张保银突然哭叫起来!全身哆嗦,握着判决书的双手一个劲地颤抖着。那神情如同被人强行抱走的3岁小孩突然见到妈妈了。 法院办公区的走廊里,一时站立了很多人,既同情老张悲戚的27年申诉路,也欣喜老人终于了却心愿、得以洗刷冤屈。 “27年了啊……我一直不放弃,等的就是这个结果啊!老天爷没有负我啊……”张保银抽泣着说,那天从法院回家的路上,他激动得见谁都打招呼。 “改判了,我是无罪的。”这句话重复了多少遍他不记得,但一回到村里,就和几个老战友抱在一起,几个几十年一同走过来的老哥们哭得老泪纵横。 拿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老人就赶回原单位,要求恢复他的党籍和公职。27年过去了,单位的领导换过多少茬,但一听老张的坎坷遭遇,当即答应一定按国家政策办理。 “我明明是AB型血,办案民警怎会鉴定是O型血?如果这不是栽赃、陷害,那就是典型的不负责任了。这样的办案民警该不该对自己的失误负责?”昨日,老人告诉记者,他已经向驻马店市中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27年的误工费、退休工资加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2万元。 (本文来源:河南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