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64号国务院令,公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其实,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做法,在这一《条例》出台前,一些地方就已经先做尝试了。比如今年1月份,重庆市就规定,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娱乐、洗浴、游艺和网络场所将由各区的保安公司派驻保安员,并由公安部门 我理解“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规定的良苦用心:娱乐场所是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甚至是黑恶势力渗透最多的地方。以往,娱乐场所往往喜欢招用一些社会上的地痞和混混充当保安,而这些所谓的保安经常随意地侵犯顾客的各种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发了娱乐场所的黑恶势力化。因此,规范娱乐场所的保安,就是让保安服务公司负起责任来,首先把好第一道关。 不过,相对于以前,《条例》对保安更加规范了,比如所有的保安必须经过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并且有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 3次以上行政拘留、被刑事处罚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保安员。因此,即使是娱乐场所自行从市场正规渠道招用的保安员,那也是有正规资格并且受到公安机关监管的保安员。那么,有无必要区分娱乐场所和其他用人单位聘用保安的渠道呢? 即使规定娱乐场所一律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顾客权益很有必要,我个人认为,也要为娱乐场所降低费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娱乐场所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的成本,显而易见比从社会上直接招用保安要高,因为保安服务公司要从中收取一笔管理费。这里关键是要防止保安服务公司漫天要价——以往的保安服务公司是公安部门直接组建的,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现在,《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看来今后公安机关要与保安服务公司脱钩,但我们仍要防范保安公司利用与公权力机关千丝万缕的联系来搞垄断或半垄断。 还有,娱乐场所充斥黑恶势力,除了一些娱乐场所老板自身是黑恶势力外,也跟社会上的黑恶势力盯着娱乐场所的暴利从而进行敲诈勒索有关,而正规的保安事实上很难对付这些黑恶势力,一些娱乐场所搞“黑保安”就是为了以黑对黑。因此,如果不大力打击黑恶势力,不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娱乐场所的生存环境,那么娱乐场所会不会在正式的保安之外,再建立第二梯队——以员工或其他形式养地下的“黑保安”呢?如此,则仍无法解决娱乐场所的种种问题。 由此看来,尽管“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的规定看起来简单,但如果我们不处理好配套的问题,这样的规定就可能因不公正而遭到抵制,或者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不能发挥作用。(作者系江西检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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