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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安管理更应监管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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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21 10:55:55 广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近日公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服务进行了规范。(10月20日《齐鲁晚报》)

    长期以来,保安市场的不规范,保安员的鱼龙混杂,滋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2006年6月17日,百度公司一名女员工留宿公司,保安欲实施强奸,遭反抗后用刀将她刺死;一些地方小区保安殴打业主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所以,此次《条例》针对这些现象重点进行了规范:首先明确了保安员必须要有从业资格,规定了保安

员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这些规范将有利于防范保安员违法犯罪的行为。

    不过,实际上,在大多数保安违法犯罪事件中,保安往往都是受雇用单位负责人的指使或纵容,都是为了维护雇用单位的利益。因此,只有加强对保安雇用单位的监管,才能抓住防范保安违法的关键。

    相对于《条例》的草案而言,此次正式颁布的《条例》在防范雇用单位违法使用保安上也有所着墨,比如《条例》规定,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让雇用保安的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限制。

    但是,《条例》在对防范雇用单位违法指使保安员进行违法行为上还是远远不够。对指使和纵容的负责人和单位该如何处罚,也未有明确说明。再有,《条例》虽然规定“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但对于雇用单位来说,它仍然可以找到相应的借口来解除合同。

    可以说,相对于以往保安行业无法可依的状况,《条例》在规范保安行业上大大前进了一步,但我们仍然希望,立法者能正视现有的不足,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这部法规,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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