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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反贪腐17人被判刑 挽回经济损失超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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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17 06:06:43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北区人大常委会上了解到,市北区检察院自去年至今,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件29人,其中贿赂案7件7人,贪污案6件16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

    据悉,市北区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山东省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受贿案、济南市某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张某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0件17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余万元。

 

   某保险公司于某以投团体保险等理由作幌子,在任职期间向公司下属收取保险费。拿到钱后,于某用到了自己身上,包括偿还个人欠款、投资及经营旅馆。公司发现端倪后报案,于某随后落网。

    日前,于某在市北法院受审,其挪用公款的数额被最终认定为20万元,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对于某做出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判决。(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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