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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月1日开始征兵 普遍征集24岁以下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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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13 09:26:11 济南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时报10月12日讯 (记者文胜)今冬征兵11月1日开始,此次征兵的突出变化是首次大规模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普遍征集女兵。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上限可放宽至24岁。

    今冬征兵工作到12月底结束。据了解,今冬女兵征集对象和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应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优先;同等学力下,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年龄条件与女兵相同。

    目前,部分高校已启动女兵预征工作,11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报名工作。应届毕业生应征报名时,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依法应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应准其复学。

    各高校将动员毕业生特别是那些未就业、有贷款、因实习不了解政策的毕业生参军,告知优惠政策、时间节点和办理程序。符合条件、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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